关于夏县新城纵一路及连接线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25-04-17 信息来源: 夏县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5-04-17 | |||
发布机构 | 夏县行政审批局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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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审管函〔2025〕61号
关于夏县新城纵一路及连接线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呈请审批夏县新城纵一路及连接线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夏建函字〔2025〕6号)文件收悉。经专家评审论证,同意你单位实施夏县新城纵一路及连接线道路建设工程。现将可研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407-140828-89-01-364996
二、项目单位: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址:夏县县城东南侧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夏县新城纵一路北起滨河南路,终点与摩托街(规划)相接,连接线为规划摩托街,起点与新城纵一路相接,终点与西村道路衔接,道路全长1130m,红线宽21m, 其中:机动车道宽15m,双向四车道,人行道宽2×3m。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 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箱涵工程等。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并采取了相应措施,符合节能要求。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3290.6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691.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54.98 万元,基本预备费243.75万元。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除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九、项目支撑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408282025XS0004515号)。
2.夏县财政局《关于夏县新城纵一路及连接线道路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的承诺》。
十、项目单位应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期,并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接文后,请据此进行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在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投资概算。
夏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