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县祁家河乡上坪村通村道路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25-04-17 信息来源: 夏县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5-04-17 | |||
发布机构 | 夏县行政审批局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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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审管函〔2025〕60号
关于夏县祁家河乡上坪村通村道路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夏县祁家河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夏县祁家河乡2025年上坪村通村道路以工代赈项目立项的申请》(祁政发〔2025〕2号)收悉。经专家评审论证,同意你单位实施夏县祁家河乡上坪村通村道路以工代赈项目。现将可研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502-140828-89-01-744272
二、项目单位:夏县祁家河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地址:夏县祁家河乡上坪村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通村道路两条,约5.7km。建设内容:在上坪村拟建设通村道路,漫水桥,小型桥涵,护路坝。道路总长5760m,总共16050㎡,护路坝230m,一座漫水桥,三座桥涵。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并采取了相应措施,符合节能要求。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1万元。本项目所用农民工劳务报酬65.3万元,占以工代赈资金的31.70%。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除申请上级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九、项目支撑文件:
(1)夏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许可申请不受理通知书》(编号:202500003);
(2)夏县财政局《关于夏县祁家河乡上坪村通村道路以工代赈项目所需资金的承诺》。
十、项目单位应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期,并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接文后,请据此进行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在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投资概算。
夏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