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夏县2025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25-04-09 信息来源: 夏县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5-04-09 | |||
发布机构 | 夏县行政审批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夏审管函〔2025〕49号
夏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呈请《夏县2025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夏农发〔2025〕15号)文件收悉。经专家评审论证,同意你单位实施夏县2025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现将可研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504-140828-89-01-308125
二、项目单位:夏县农业农村局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夏县裴介镇、尉郭乡、禹王镇、瑶峰镇等4个乡镇10个村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污水主、支管64.32km,接户管33.46km,地埋式污水处理终端11座,及检查井、路面破除及恢复等配套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为10个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道路破除及恢复等配套设施工程,包括污水主管、支管、接户管、地埋式污水处理终端、检查井、路面破除及恢复等配套工程。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43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为6318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562万元,基本预备费550 万元。
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7430万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5000万元,占总投资67.29%;其余由县财政资金配套,占总投资32.05%。
七、建设工期:16个月。
八、项目支撑文件:
(1)夏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许可申请不受理通知书》(编号:202400024);
(2)夏县财政局《夏县2025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的承诺》。
九、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并采取了相应措施,符合节能要求。
十、项目单位应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期,并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接文后,请据此进行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在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投资概算。
夏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