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文物局 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师村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调整划定意见及相关管控要求的通知
时间:2025-03-24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信息索引号 | 012925369/2025-00423 | 发布时间 | 2025-03-24 | ||
发布机构 | 夏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公布办法》有关规定,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师村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调整划定意见及相关管控要求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及相关管控要求公布如下,请严格执行。
一、调整划定意见
保护范围:以师村遗址中心点东西260米,南北350米为师村遗址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原保护范围外东、西、北各延伸100米,南接辕村遗址,北接南卫南遗址。(原建设控制地带边界范围不改变。)
具体位置以《师村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调整方案》中标示的坐标控制点为准。
二、相关管控要求
(一)保护范围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文物保护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依法履行报批程序。
(二)建设控制地带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依照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关于师村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解释,由夏县文物局和夏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夏县文物局 夏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