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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对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2-27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5-02-27
    发布机构 夏县人民政府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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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农发〔2024〕63号

    尊敬的张治国、耿爱芳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南大里乡蔬菜大棚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蔬菜是夏县的特色产业,自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就是运城重要的蔬菜供应基地,尤其是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农业“特”“优”发展战略,通过政策扶持、典型带动、示范引领、技术创新等举措,不断培养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我县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南大里乡设施蔬菜是我县设施蔬菜发展的先行区、示范区,打造了蔬菜特色产业示范村和“夏鲜”蔬菜产业园,为我县设施蔬菜产业的发展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近年来,在南大里乡实施了现代农业温室提升改造项目和省级脱贫人口增收(设施农业)项目,新建、改造温室达219亩,助力南大里乡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规模和标准有效提升;在夏鲜蔬菜产业园实施了省级设施蔬菜标准化园区项目,引进了智能化、自动化操作系统,为全县乃至全省设施蔬菜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与上级沟通、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一步加大对南大里乡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为我县蔬菜产业进入新发展阶段,为我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南大里乡蔬菜大棚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夏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9日

    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