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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11-06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信息索引号 012925369/2024-02190 发布时间 2024-11-06
    发布机构 夏县人民政府 文号 夏政办发〔2024〕26号
    主题词 其他 体裁 其他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夏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夏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2〕94号)和《山西省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西省旅游资源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晋旅改发组〔2023〕3号)相关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全县旅游资源家底,提高保护利用与管理水平,促进全县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采用资料收集、现场核查、综合评价等手段,对全县的旅游资源开展调查,进行分类定级和系统管理,填报旅游资源数据库。通过普查,全面摸清旅游资源总量和规模丰度,综合评估资源品级品质和开发潜力,明确全县旅游产业的发展潜力和重点区域,为优化旅游空间布局、科学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提供基础依据,促进旅游资源科学保护、合理开发和优质资源向优质产品转化,为建设文化旅游强县提供基础支撑。

      二、普查范围

      夏县7镇4乡171个行政村及5个社区。

      三、普查对象

      旅游资源普查对象为夏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现象。依据《山西省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地方标准,主要围绕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建筑与设施、历史文化遗存、旅游购物品和人文活动等8大主类、26个亚类、132个基本类型开展普查。

      四、工作步骤

      全县普查工作从2024年10月底启动,2025年6月底结束,为期8个月,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前期筹备阶段(2024年10月26日前)

      组建夏县旅游普查工作专班、普查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印发工作方案,建立普查工作机制;组建县级普查工作队伍;组织召开动员会,开展前期宣传工作,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荐提供新的旅游资源。

      (二)普查调查阶段(2025年5月底前)

      2024年10月27日—2024年11月26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景区(景点)对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及资料收集清单》(见附件),提供基础资料,并由县普查办公室组织县级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并组织各乡(镇)、村、景区填报预目录。

      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26日,县普查办组织县级普查队伍整理补充完善《夏县旅游资源预目录表》,开展预目录自检工作,提交市普查办审核,后提交省级技术总包单位进行审查。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5月底,开展实地调查评审。由县普查办组织普查队伍按要求开展实地调查与资源评价,全面核查登记、深挖新发现的资源点,填报资源调查表,进行自检、互检、抽检工作;将数据同步填报到山西旅游资源普查信息管理平台;组织县级专家委员会对县级普查队伍提交的原始资料进行检查,评定旅游资源,初步审查优良级旅游资源;将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上报市级、省级普查办,取得县、市、省级《夏县旅游资源普查资源单体抽检审核表》,抽检不合格的,立即整改,直至合格。根据普查结果,编制《夏县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含照片、视频资料)》《夏县旅游资源名录表》《夏县旅游资源普查区实际资料表》,经县级专家委员会评审后取得《旅游资源普查县级外业审核意见表》。

      (三)成果编制报审阶段(2025年6月底前)

      编制《夏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总结》《夏县旅游资源普查报告》《旅游资源普查图集》和《旅游资源照片集》,经县级、市级、省级分别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后取得县级自审、市级审核、省级抽审的《夏县旅游资源普查县级成果审核意见表》,完成县级成果编制及验收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成立夏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专班

      组    长:李  雷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吴肖江  县委常委、副县长

      赵炜博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成    员:县文旅局、县发改局、县工信科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局、县统计局、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县气象局、县委党史研究室、县档案馆、县融媒体中心、县文保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各乡镇、景区(景点)主要负责人。

      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专班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职务接任领导自然替补,普查工作完成后工作专班自行撤销。

      (二)成立普查办公室

      工作专班下设县旅游资源普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卫俊正同志兼任,负责沟通、协调日常事务,处理工作专班交办的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需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与县普查办对接、协调,确保按时完成普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旅游资源普查是摸清家底、盘活资源、优化结构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树牢全局观念,服从指挥调度,密切协作配合,安排专人负责,对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及资料收集清单》,按时向县普查办报送相关资料,全力配合技术支撑单位开展普查工作,努力形成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合力,稳步推进普查工作开展。

      (三)注重宣传。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全媒体、多渠道,及时报道普查工作动态,广泛宣传旅游资源普查成果,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普查工作,营造旅游资源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各部门职责分工及资料收集清单.docx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印发

    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