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4-08-05 信息来源: 夏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信息索引号 | 012925369/2024-01385 | 发布时间 | 2024-08-05 | ||
发布机构 | 夏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农业、畜牧业与渔业 | 体裁 | 其他 |
为进一步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壮大乡村人才队伍,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现公开遴选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名参与。
一、申报范围
省域内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各级农业农村局下属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不能承担本辖区培训任务);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部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部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二、资格要求
1. 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除外),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 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备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训实习基地或合作实训基地。
4.具备培训所需的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5.具备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或技术指导团队。
6.具有开展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7.培训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8.严格淘汰审计、纪检、监察、农业农村部门等检查不合格的机构。
9.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优先录用。
三、申报需提交的资料与证件
1.培训承诺书。
2.申报机构申请书。
3.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5年12月之前,加盖公章)。
5.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
6.申报机构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7.申报机构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
8.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
9.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照片)。
10.申报单位其他获奖证书。
11.2024年运城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
四、时间要求
申报机构在公告时间内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所需资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
联系人:规划与乡村建设股郭博涛 电话:13096519977
夏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