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3-12-29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信息索引号 012925369/2023-01337 发布时间 2023-12-29
    发布机构 夏县人民政府 文号 夏政办发〔2023〕22号
    主题词 其他 体裁 其他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夏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治理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夏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治理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地下水超采治理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结合我县地下水超采现状、用水结构等情况,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按照省、市水利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地下水超采区为治理重点,通过水源置换、严控开采、节约用水等综合措施,进一步减少地下水开采量,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有效解决我县地下水超采问题。

      (二)基本原则

      坚持节水优先,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加强超采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坚持“四水四定”,多措并举,将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严格实行水资源总量控制,蹚出一条经济高增长、万元GDP用水量逐年下降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优化用水结构,充分利用客水资源。按照“用足黄河水、用好地表水、保障生态水、涵养地下水、多用再生水”的思路进行科学配置,优化用水结构。加大水网建设力度,充分利用黄河水及地表水源用以替换地下水。全面发挥尊村引黄工程、小浪底引黄工程及温峪引水工程作用,促进黄河水及县域内地表水充分利用,推进水资源配置结构趋于合理,减少地下水开采量,以推动超采形势得到明显改善。

      严打违规开采,规范取水行为,做到非必要不开采。严格地下水开采审批,除保障民生需求和支撑高质量发展,合理新增生活用水外,暂停审批其他地下水新增取水许可。同时,对非法开采实行“零容忍”,严厉打击转供水、无证取水等违法违规取水行为。

      (三)治理目标

      按照上述原则,通过实施水源置换、关井压采、节约用水等措施,2023年全县地下水开采量较2022年减少130万方(运城市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治理行动计划下达任务)。

      二、治理措施及责任分工

      1.强化指标刚性约束,严格取水许可

      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在区域发展、项目引进、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刚性约束。结合我县水资源实际,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控制全县取用水总量,严格执行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审批有关规定,暂停新增取水许可(地下水),对合理的新增生活用水需求要严格按要求审批。同时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强力推进“四水四定”(以水定城、以水定产、以水定地、以水定人)。2023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8000万方以下。(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县工信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2.推进高标准节水农田建设和管理,提高田面节水效率

      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积极推广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在蔬菜、果品等设施农业种植区实施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加大用水宣传,杜绝大水漫灌浪费水现象,2023年建设高标准节水农田0.8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85万亩。(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3.加快推进农村生活用水计量管理

      强化农村生活用水计量设施安装和计量收费管理。2023年底前,农村居民家庭生活用水计量率达到90%。(县水利局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4.推进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

      逐步完善工业企业用水计量体系建设,推广先进工业节水技术装备,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和《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晋发改资环发﹝2021﹞247号)要求,实施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积极推广冷却、洗涤、废污水再生利用,创建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力争达到95%以上。(县发改局、县工信科局、水头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县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城镇生活节水降损

      一是严格控制供水管网漏损。完善供水管网漏检制度,逐步实现供水管网精细化管理,将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纳入城镇供水考核体系,2023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7%以内。二是推动城镇生活节水。推广普及节水型生活器具,推广使用节水型坐便器、淋浴器、水龙头等节水器具,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节水器具。2023年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6%。三是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合理限制高耗水服务业发展,从严控制洗浴、人工滑雪场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加强洗浴、洗车、人工滑雪(冰)场等特种行业监督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积极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县住建局、县工信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推进中水利用

      加快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一是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明确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中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最低利用量目标。二是在水资源论证审批环节,优先论证非常规水源的可行性。三是加强再生水利用布局规划和配置,因地制宜制定规划目标、拓展配置领域,大幅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四是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及输送管网建设,加快实施红沙河潜流湿地工程建设,2023年县城区再生水利用率力争达到25%。(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快推进水源置换工程建设和引黄调蓄项目规划

      一是强化与尊村引黄灌溉服务中心沟通协调力度,进一步提升供水保障率,加强乡、村两级管水机构及人员建设管理,确保裴介镇、庙前镇水源置换工程达产达效。二是加快尊村引黄兴南片区水源置换工程建设,2023年底前必须达到通水试运行,按要求完成关井任务。三是加快水源置换工程红沙河调蓄库(池)、地下水超采治理山西大水网县域配套夏县农灌项目、地下水超采治理山西大水网县域配套夏县供水工程规划,2023年底前完成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8.以电量定水量,精准管控农业超采井

      落实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针对超出许可开采量以及计划开采量的农灌机井,采取以电折水的方式精准控制取水量,引导用水户科学规划取用水行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充分考虑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严格审核实施方案,禁止新增机井,禁止增加地下水开采量。(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国网夏县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9.以产量定水量,加强工业企业用水管理

      按照“属地责任”原则,组织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取水情况进行排查检查,查清取水水源、取水设施、取水量等情况,梳理建立违法取水行为问题清单,按照行政处罚权限的有关规定,对排查出的非法取水企业督促整改和执法查处。(县水利局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头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配合)

      10.依法关闭城区自备井

      对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单位、集体和个人所拥有的地下水取水井进行关闭,2023年底前关闭取水井15眼。(县水利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为严格推动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治理行动计划任务落实,县政府成立了夏县地下水超采治理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加强对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要各司其职、紧密协作,抓好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我县地下水超采治理任务稳步推进。

      二要强化协调配合。进一步建立完善各职能部门与执法机构之间的沟通联络机制,完善水事违法事件查处、案件移送程序和衔接机制,强化监督,充分发挥执法在地下水超采治理监管领域的支撑保障作用。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传媒作用,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强化公众惜水爱水意识,提高全社会的节水责任感和主动性,形成节约水资源和保护地下水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推动各地下水用水户积极支持和配合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形成全社会合力,共同致力于地下水超采治理,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

      附件:夏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治理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附件

      夏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治理行动计划

      领 导 小 组

      组  长:李  雷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臧孟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韩俊峰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东强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彦平  县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项建辉  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向东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田  飞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铜山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姚青峰  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前进  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樊永军  水头工业园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  峰  国网夏县供电公司经理

      李胜利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景晓霞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李  娜  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邵建伟  瑶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卢大明  水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牛朝晖  庙前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高  鹏  裴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吴  鹏  胡张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肖刚  禹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莉莎  尉郭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志荣  南大里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郝鹏飞  埝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韩俊峰同志兼任,具体承担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