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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县民政局关于县十六届三次政协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12-27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3-12-27
    发布机构 夏县人民政府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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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民函〔2023〕12号

    王青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老年人医疗及养老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关注。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对于如何发展老年人医疗及养老服务,您提出了“强化政策支持,助推医养服务体系的构建”、“优化医疗有效资源,推进养老运营模式多元化”、“加强监管力度,切实保障老年人切身利益”等建议,我们认为,您的意见非常到位。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已成为养老服务最基本的需求。我县现有备案运营养老机构7家,其中医养结合养老机构2家,分别为:夏县温泉老年公寓、中晟颐悦夏都康养中心;其余养老机构均与属地医院签定合作协议书,弥补养老机构在医疗服务上的短板。

      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在民政部门职责范围内,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我县老年人医疗及养老服务,推进全县养老事业再上新台阶。一是促进康养融合发展。依托三条绿色走廊建设,以“泉养”“食养”“药养”“夏养”“林养”等为特色,加快推进夏县温泉、泗交康养等重点项目,积极探索异地养老、旅居康养新模式,建设一批适合老年人旅游和宜居养生的康养社区、康养小镇、康养民宿村和森林康养基地,打造融休闲、养生、养心、养老、旅居、医疗、护理为一体的康养产业集群。二是深化医养有机结合。依托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强化医疗卫生资源对养老服务的支撑作用,推进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合作协作机制,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将上门医疗服务向养老机构拓展,积极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医疗服务。有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资源,加强医疗养老联合体或共同体建设,推行卫生院、养老院“两院一体”模式,开展失能老人、老年残疾人照料和护理服务项目,构建失能老年人、老年残疾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为符合条件的残疾老人提供个性化康复服务。三是推动服务智慧业态创新。积极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创新发展健康咨询、紧急救护、慢性病管理、生活照护、物品代购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探索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助餐、助行、助医、助洁、助购、助急零距离服务。支持优质养老服务机构平台化发展,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消费模式,引导帮助老年人融入信息化社会,更好地带动养老服务消费。四是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放宽年龄限制、发放培训补贴等形式,推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多渠道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壮大护理人员队伍,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到2025年,护理人才达到150人,每千名老人社会工作者人数超过1人,总数超过300人,养老护理员入职培训率达到100%。五是完善养老服务评价监管体系。建立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加快推进养老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市场,严厉打击养老机构内非法集资及养老诈骗,坚决杜绝养老机构违规销售无证产品、天价产品,进一步增强养老行业风险防范能力,健全完善规范有序、行业自律、合力共治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弘扬介子推忠孝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爱老为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再一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支持和指导。            

      2023年7月10日

    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