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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县民政局关于县十六届三次政协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12-27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3-12-27
    发布机构 夏县人民政府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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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民函〔2023〕11号

    杨云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养老社会化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养老服务供需问题越发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养老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先后出台了中共夏县县委办公室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夏办发〔2022〕28号)、中共夏县县委办公室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全方位分类分层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康养之城 宜养夏都建设的实施意见》(夏办发〔2023〕9号)、《关于夏县“十四五”时期养老托育整体解决方案》(夏政办发〔2023〕4号)等一系列文件推动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打造宜养夏都康养之城品牌,建立全方位的养老服务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借鉴、吸收您的意见建议,加强规划引领,增加服务供给,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一是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保障能力。落实政府“保基本、兜底线”重要职责,坚持公办机构的公益属性,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养老需求,夯实养老服务兜底性、公益性、普惠性基础,织牢扎密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服务网络,提升基础性服务保障水平。到2025年,全县养老床位达到2000张,兜底性、普惠性床位占比达到50%,护理性床位占比达到55%。二是加大基本养老服务财政扶持力度。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障,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符合建设标准和资质条件、运营满一年的,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属新建的省财政每张床位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属改建的省财政每张床位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除上级财政补助外,县财政再给予每张床位1000元、6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符合建设标准和资质条件、运营一年以上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县财政给予运营补贴并列入每年财政预算。补贴标准为按自理、半失能、失能老人分别为每人每年1200元、1800元、2400元。四个社区养老中心运营补贴参照省市标准县财政给予补贴。农村日间照料中心运补贴按照提供用餐的每年3万元,不提供用餐的每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智慧化穿戴设备每名老人补贴100元。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每户补贴1000元。三是加快乡镇区域中心敬老院建设。目前,全县现有养老机构11家,养老床位数1141张。县城区域养老机构有7家,含正在建设规划1家,乡镇区域养老机构县南方向2家,县西方向2家,县北、县东方向没有一家养老机构,区域分布不合理、且公办养老机构偏少,不能满足农村老年人普惠性、兜底性就近养老需求。根据区域老年人口分布和养老需求,2023年完成县北区域南大里(郭牛)中心敬老院建设(目前正在财政评审),在胡张乡卫生院规划建设胡张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县东区域依托泗交创建国家级康养旅游度假区,利用现有泗交中心敬老院改扩建泗交康养服务中心;2024年规划建设县西区域(禹王)中心敬老院,到“十四五”末我县养老机构床位超过2000张,分布更加合理,养老服务更加便利。四是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放宽年龄限制、发放培训补贴等形式,推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多渠道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壮大护理人员队伍,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到2025年,护理人才达到150人,每千名老人社会工作者人数超过1人,总数超过300人,养老护理员入职培训率达到100%。五是落实养老服务税费优惠。全面落实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全额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养老服务机构有线电视初装费。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对水电气热费进一步减免优惠,实行特殊情况下“欠费不停供”、一定期限费用缓缴并免收滞纳金。六是打造智慧养老新模式。利用现代科技系统和网络信息化技术,建设夏都智慧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加快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智慧终端配套设施推广应用,采取政府补贴方式,大力推广老年人智慧穿戴产品,实现一键呼叫、十分钟上门居家服务。到2025年,将全县所有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场所纳入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实现传统养老和新型智慧养老融合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7月5日

    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