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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夏县委员会第十六届三次会议第4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11-03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3-11-03
    发布机构 夏县人民政府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夏市监〔2023〕24号

    尊敬的武国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外卖配送助力餐饮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于2023年6月28日接到“关于外卖配送助力餐饮业发展的建议”一案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相关股(室)专人负责调查了解提案一事。现将永济市旭日广告有限公司夏县分公司经营“美团”业务相关事宜调查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实际出发调查了解

      据夏县美团负责人解释:夏县美团与夏县有资质餐饮商家自愿合作达成协议,加入美团商业平台经营餐饮外卖,美团收取商家平台运营费23%也是双方共同商议的结果。费率包括:1、人员成本(含业务、运营、骑手、管理人员)。2、推广成本(传单、地推费用、招聘等)。3、房租水电成本。4、总部管理成本(4.5%)等四部分组成。

      二、求真务实注重证据

      收取23%费率是美团在全国范围内同行业费率基础上定的标准,准确的说是美团与商家经协商双方同意达成的费率;经了解,我县周边市、县美团收取的费率与夏县的费率基本相符。

      三、和谐营商满意解决

      经实地了解,外卖合作是本着美团与商家自愿合作的基础进行,不存在强制、胁迫等方式;与“饿了么”外卖平台联系,该平台经过市场调查,夏县市场份额不足,没有进驻夏县的计划;经我局工作人员与美团、商家代表三方协商,在双方接受的基础上,现已达成:美团费率不变,针对消费者出台更多的红包返利优惠;商家达到目标单数,平台将给予优惠返利。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负责人签字:张更群

      承办人签字:秦效温  郭晋医

      回访委员签字:武国英

      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5日

    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