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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县教育资助项目简介

    时间:2023-11-03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学前教育

      政府资助  

      对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二、义务教育

      1.免学杂费  

      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学生字典。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对国家试点县和地方试点县给予营养膳食补助,地方试点县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我县在国家标准4元基础增加1元,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200天测算。

      三、普通高中教育

      1.国家助学金  

      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校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3档,我县按1000元、2000元、3000元3档执行。

      2.免学杂费  

      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四、中等职业教育

      1.国家奖学金  

      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全国每年奖励2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3.免学费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政策,职业高中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免除学费。

      五、高等教育(本专科生)

      1.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山西省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央高校和其他部分省(市)实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一种类型国家助学贷款。

      2.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夏县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教育局咨询办理。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每人500元,省外院校每人1000元。

      3.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普通高校2017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在我县基层单位(岗位)就业,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予以学费补偿。补偿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补偿三年;研究生补偿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补偿两年。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

      国家和我县资助政策如有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夏县教育局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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