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夏县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污染防治工程治理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9-12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信息索引号 012925369/2023-00986 发布时间 2023-09-12
    发布机构 夏县人民政府 文号 夏政办发〔2023〕15号
    主题词 其他 体裁 其他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水头工业园服务中心:

      《夏县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污染防治工程治理方案》已经县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

     

      夏县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污染防治工程治理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决策部署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14号)及市委市政府《运城市“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实施方案》,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运城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黄河流域夏县段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突出抓好控污、清淤工作,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着力改善黄河流域夏县段生态环境,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黄河流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协调,实现人水和谐、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共赢。

      二、工作目标

      (一)聚焦市级考核断面涑水河西张桥出境断面,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围绕城镇污水处理厂、农村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等各类污染源,开展系统治理和生态化治理,有效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减少入河污染物排放量。2023年确保涑水河西张桥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地表水Ⅳ标准。2024年6月,确保涑水河西张桥断面达优良。2025年通过巩固完善提升,西张桥断面稳定达优良。

      (二)加强涑水河入河排污口的监督检查和水质监测,及时响应和处置水环境风险,保障水环境安全。

      (三)依托水网工程建设,科学调配水资源,结合水源涵养、中水回用等措施,逐步减少黄河流域地表水和地下水开采量,保障生态基流,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

      三、存在问题

      一是水资源短缺,涑水河西张桥出境断面长期断流,水生态系统十分脆弱;二是水头污水处理厂、夏县城镇污水处理中心出水达Ⅳ类标准,与市政府提出的2024年6月市考断面达优良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且这部分水是我县境内地表水重要补充资源,受土地指标、资金等因素制约,谋划尾水人工湿地难。

      四、工程重点

      围绕年度工作目标,突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治理,聚焦涑水河流域重点问题,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1.强化水资源约束,通过生态补水,加大再生水回用力度,减少地表水和地下水开采量,实现涑水河清水复流。

      2.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解决入河排污口不达优良水质问题。

      3.逐步恢复流域水生态,通过对涑水河干、支流岸线进行生态修复治理,打造涑水河田园风光示范带,建设生态廊道,恢复清水绿岸、鱼翔浅底。

      4.完善覆盖涑水河的监测、监控网络,及时响应和处置水环境风险,保障水环境安全。

      五、重点工作及重点工程

      (一)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1.推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提升城市再生水利用水平,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拓宽再生水利用渠道,优先用于工业生产、城市绿化和市政杂用,鼓励再生水用于河流生态补水。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夏县夏都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县水利局、县工信科局

      2.加快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整治。县城城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截污纳管,河道清淤疏浚、加大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常态管理。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

      (二)城镇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及提质增效

      3.县城污水处理中心要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实施县城污水处理中心、水头镇污水处理厂保(提)温、双回路供电改造,初期雨水调节池以及深度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完成裴介镇污水处理厂小街巷入户管网建设,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加快推进庙前镇、埝掌镇、禹王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如期完成。

      责任单位:水头镇、裴介镇、庙前镇、埝掌镇、禹王镇,县住建局、夏县夏都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加大县城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重点解决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提高城市污水收集率,确保县城污水收集处理率达90%以上;2023年底,全面完成县城城区雨污合流排水管网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三)工业集聚区废水收集处理及中水利用

      5.强化工业集聚区废水收集治理和中水利用。已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工业废水,经评估认定为污染物不能被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依法限期退出,退出前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工业废水水质需达到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水头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完成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建设,实现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全处理。持续加大对涉水企业监管力度,“闭路循环”不外排企业,加强中水循环利用,严禁其向河道偷排或利用公共废水管网直排工业污水。

      责任单位:水头工业园区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工信科局、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

      (四)农业农村污染防控

      6.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优先选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主要河流沿线两公里范围内的村庄开展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采取纳入城镇管网、收集转运、集中建站或分散处理等方式推进农村污水治理。2023年完成12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到2025年全县要完成73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对于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要确保正常运行率达80%以上。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7.强化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沿河道规定范围内的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实施关闭搬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五)河流生态化修复治理

      8.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化治理。在充分考虑防洪安全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在沟、渠、支流等入干流河口处建设“表面流+潜流”人工湿地,利用湿地系统中物理、化学和生物的三重协同作用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再次净化,确保水质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

      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

      (六)水源培基涵养

      9.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平。完成“千人以上”村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完成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开展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启动实施夏县水源地保护与修复治理工程项目,确保如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

      配合单位:县水利局,瑶峰镇、泗交镇

      10.强化河岸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在红沙河两岸建设堤防护坡,宜林地段建设生态林带,改善红沙河水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七)干支流生态基流保障

      11.强化生态流量管理。依托小浪底引黄工程,积极与市水务局对接,强化涑水河夏县段生态补水,逐步提升涑水河生态功能,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八)河流生态廊道建设

      12.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持续开展河道“清四乱”,组织实施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全面清理河道内垃圾等废弃物。严禁在河道内开展机械车辆的清洗、加油等作业,严控石油类物质漏洒,严禁在河道内倾倒生活垃圾和畜禽粪污。

      责任单位:县河长办,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13.实施夏县红沙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保障两岸设施的行洪安全,确保沿线村庄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九)水生态环境监管

      14.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建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成效机制,实行入河排污口包联责任制,形成常态化巡河,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加大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对散乱排污口全部实施封堵,截污纳管;确需保留的排污口实施规范化建设,设立标识牌,编码登记造册,确保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县住建局

      15.加强沿黄污染防控。祁家河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现场调研和日常巡检,全面开展黄河沿线污染溯源,找准污染症结,从源头上加强治理;要推动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促进种养平衡,变“污”为“宝”,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实现生态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坚持科学种植、精准施肥,推动农药化肥减量,实现农业绿色转型;从细从实加强河道垃圾清理,务必做到干净彻底,杜绝死角;严防生活污水及垃圾流入河道,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山村特点的生活污水处理方式,以粪污、餐厨、洗涤污水等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祁家河乡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

      (十)水环境风险防控机制保障

      16.提升入河排污口管理水平。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管理,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深化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实施“一口一策”,坚持分类治理,明确每个排污口整治措施和责任主体,按月组织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对超标排放的排污口溯源整治,限期达标。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

      17.开展汛期水质管控专项行动。加强汛期排水管控,通过雨污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管网清淤、积存污水清空、调蓄池建设运行、进水阀门精准管控等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汛期雨水携带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在完成片区管网排查修复改造的前提下,采取增设调蓄设施、快速净化应急处置设施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合流制管网雨季溢流污染,减少雨季污染物入河量。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夏县夏都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8.严厉打击涉水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推进公安机关与水资源执法部门的联勤联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联合进行会商研判、调查督办,水资源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公安机关要及时审查,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破坏水资源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形成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强大震慑。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头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县水利局

      六、保障措施

      (一)科学规划布局。严格“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和限制措施,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加大过剩产能压减力度。

      (二)严格“四水四定”。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水资源刚性约束倒逼发展方式转变,在水资源超载或者临界超载的地区调整种植结构,压减高耗水作物规模,限制新建各类开发区和发展高耗水服务行业。对取自超载河流地表水、各超载类型地下水的取水申请暂停审批新增取水许可,合理的新增生活用水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用水需求,以及通过水权转让获得取水用水指标的项目除外。加强取水监管,建立城镇、工业、农业等取水口计量化监测设施,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情况进行全覆盖统计监测。

      (三)精细环境管理。汛期前要全面实施管网清淤、清空积存污水,全面加强城市缓洪池泵站、排水泵站管理,定期对池内清淤,因地制宜实施调蓄池建设,最大程度减少汛期雨水携带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降低汛期污染强度。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分级压实责任,未经批准不得在黄河流域管理范围内从事放牧、采砂、采石、打井、取土、爆破等活动,严禁在河道内开展机械车辆的清洗、加油等作业,严控石油类物质漏洒,严禁在河道内倾倒城镇垃圾、畜禽粪污,持续推进河道“清四乱”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加强农田退水循环利用,严禁农田退水直排入河。

      (四)健全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县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分管生态环境、住建和水利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县环委办,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要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好工程实施,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定,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

      (五)认真组织实施。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加强方案实施跟踪分析,做好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定期调度工程进展,建立工程实施动态调整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服务,给予有力支持。

      (六)强化督促考核。充分发挥县环委办落实督导作用,依据《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量化问责办法》,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措施不力,未完成水环境质量目标任务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县政府要健全方案实施的监管和考核制度,确保在2025年全面完成涑水河西张桥断面稳定达优良水质工作目标。

      附件:1.夏县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污染防治工程治理工作专班人员组成

      2.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汇总表

     

      附件1

      夏县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污染防治工程治理工作专班人员组成

      夏县“一泓清水入黄河”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好《夏县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污染防治工程治理方案》工程实施,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市考断面全面达优良,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夏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县长

      分管住建工作的副县长

      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县长

      成  员:县发改局、县工信科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心、水头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夏县夏都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分管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专班交办的具体事宜,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相关任务。

      工作专班办公室成员:县发改局、县工信科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黄河促进中心、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夏县夏都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水头工业园区服务中心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附件2

    夏县“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汇总表

    序号

    任务或项目名称

    简要介绍

    实施计划

    投资预算/

    万元

    预计完成

    时间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

    1

    夏县红沙河人工湿地建设工程

    设计规模为13000m3/d,主要利用湿地系统中物理、化学和生物的三重协同作用对夏县生活污水处理中心尾水进行再处理,包括提升泵站(一体化)、输水管线、生态塘、水平潜流人工湿地、表流人工湿地(生态净化蓄水池)等。

    2024年5月

    5518.86

    2025年5月

    胡丹英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

    2

    夏县水源地保护与治理修复项目

    1、拟对白沙河水库二级保护区大庙村至樊家峪桥段河道进行生态修复;

    2、拟对寨里河水源地实施保护与治理修复;

    3、拟对64处村镇水源地实施规范化建设。

    20235

    7851.6

    2025年5月

    胡丹英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

    3

    红沙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1、新建浆砌石堤防0.54km;
    2、护岸工程及基础防护工程7.13km。包括新建格网石笼护岸0.99km、浆砌石护岸2.54km;新建堤脚防护3.29km、主槽挡墙基础防护设施0.31km。
    3、滩槽整治3.40km。
    4、规划缓洪池~苗村排水渠段河道连接工程新建排洪渠1.11km。

    2023年9月

    3345

    2024年9月

    臧孟义

    夏县水利局

    4

    县污水处理厂雨污水调蓄池建设

    项目

    项目总占地面积6075㎡(合9.11亩),其中:调蓄池尺寸为56m×32m×5m,占地面积1792㎡;四周道路均宽4m,占地面积777m2;外侧绿化带宽1.5m,绿化面积450㎡;预留二期用地3056㎡,本次将其进行绿化种植。并配套调蓄池设备及外侧铁艺围栏及大门等;埋设进出水管道322m。

    20238

    1437.92

    20245月

    吴肖江

    夏县夏都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

    胡张乡、埝掌镇农村生活污水连片

    治理项目

    新建10座生活污水处理站,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污水1620m³/d,铺设进站管网总长约21272.5m,检查井654座,配套调度中心、污泥处理中心、监控配套设备、特种车辆等设施。

    20236

    6054.41

    2024年6月

    胡丹英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

    6

    夏县新建路雨污分流和路面提升改造工程(新建北路)

    新建路南起东风街,北至林荫街,全长1560m,单幅路面,道路红线宽32m。具体内容为:

    1路面提升改造工程。将车行道原有沥青面层铣刨并重铺。

    2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增污水管道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沿道路两侧布置。

    20237

    435

    2023年12月

    宁红星

    夏县住建局

    7

    温泉路雨污分流

    改造工程

    南起电力宾馆,北至白沙河巫咸桥,道路全长820m,红线宽为42m,在现有两侧非机动车道内分别埋设一道雨水、污水管道

    20237

    520

    2023年12月

    宁红星

    夏县住建局

     

     

     

    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