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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县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8-24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信息索引号 012925369/2023-00845 发布时间 2023-08-24
    发布机构 夏县人民政府 文号 夏政办函〔2023〕35号
    主题词 其他 体裁 其他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夏县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  

     

      夏县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3〕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详细规划法定作用,规范夏县境内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加强详细规划与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不断完善夏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动详细规划数据纳入全省“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一张图”系统),实现夏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二、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7号)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晋自然资规〔2019〕1号)

      《山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第一次修订)》

      《夏县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标准(第一次修订)》

      《夏县乡镇责权清单目录2022版》(夏编办发〔2022〕28号)

      三、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单元层面详细规划和实施层面详细规划,单元层面详细规划侧重统筹性;实施层面详细规划侧重实施性。在严格遵循单元层面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基础上,结合相关规范要求,合理确定地块管控指标、设施配套要求和布局方案。

      依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划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可根据总体规划的工作推进情况,自行选择一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或者单独编制的”工作要求,夏县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在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层级负责单元层面详细规划指引,重点落实和传导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衔接相关专项规划的空间管控要求,指导实施层面详细规划编制,指明详细规划落实方向。

      国土空间实施层面详细规划均落实和传导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侧重实施层面详细规划编制内容。

      四、工作任务

      夏县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分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风景名胜详细规划。鼓励各乡镇人民政府探索既有规划类型未覆盖地区的其他类型详细规划编制。

      (一)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任务

      2023年根据城市更新、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需求和产城融合、城乡融合、区域一体、绿色发展等要求,重点推动中心城区、水头镇(含水头工业园)、裴介镇、泗交镇镇区内的城镇开发边界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其余乡镇根据项目建设指标的必要性,依申请制编制;不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乡镇,在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章划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里的必要用地指标,以指导项目建设颁发项目选址、工程规划许可等行政审批事宜。

      时间要求: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分及重点乡镇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责任主体:县自然资源局

      (二)城镇开发边界外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任务

      城镇开发边界外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即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至2022年,我县已编制68个村庄规划;2023年启动南师村、上北师村、下北师村、陈村、大洋村、大候村、下留村、苏解村、苗村、中卫村、南郭村、长兴村、桑村、陈庄村、史家村、北吴村、西浒村、永丰村、四辛庄村、小吕村、曹家庄村、西下冯村、王村、营里村、东下冯村、上冯村、于家岭村、师冯村、郭里村、中其里村、东浒村、司马村、东张南村、西张南村、赵村35个行政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3年度重点推进瑶峰镇郭家河村、神岭河村,泗交镇王家河村、窑头村、西沟村,南大里乡南大里村,尉郭乡西阴村,庙前镇西村8个行政村实用性村庄规划审批工作;其他已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的,也可以依申请审批。

      时间要求:2023年12月底前完成103个行政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达到批前公示阶段;重点推进的8个行政村完成审批进度。

      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政策指导工作任务

      夏县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政策指导工作采取集中式培训、一对一辅导、政策宣传三种方式进行。

      时间要求: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的事中培训;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的事前培训工作。2024年至2025年底前,完成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批复后的事后使用培训;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的事后使用培训工作。

      责任主体:夏县自然资源局

      五、组织领导

      为推动我县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特成立夏县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共夏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县长李雷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规划工作的宁红星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夏县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及11个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解利军兼任,具体负责详细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联络推进、宣传指导、政策解答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在国土空间治理和可持续发展中起着基础性、战略性的引领作用。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做好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按照要求抓好编制各项工作落实,积极为打造“盐临夏一体化运城后花园”和加快“四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和城镇开发边界外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和村民小组等工作人员组成工作领导组,配合编制队伍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做好详细规划编制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等工作,并按要求完成相关规划编制、公示及报批等程序;同时要根据县乡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传导和管控要求及时修改完善,满足乡村振兴和数据汇交等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可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代聘请规划设计单位实施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也可由乡镇人民政府自行招聘村庄规划编制队伍,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规划评审等工作。

      三是严格程序要求。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未取得规划许可,不得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得以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等方式替代规划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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