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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县人民政府关于夏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

    时间:2023-03-03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信息索引号 012925369/2023-00555 发布时间 2023-03-03
    发布机构 夏县人民政府 文号 夏政函〔2023〕3号
    主题词 其他 体裁 其他

    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报请批复<夏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2021-2030年)>的请示》(夏农发〔2022) 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夏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统一组织实施与分区分类施策相结合,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注重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利用,为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乡村全面兴奠定坚实基础。

      三、夏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2021-2022年,该阶段新建高标准农田6万亩(2021年3.8万亩,2022年2.2万亩),第二个阶段2023-2030年,该阶段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8万亩(2023年1.0万亩、2024年1.0万亩、2025年1.0万亩、2026年1.0万亩、2027年1.0万亩、2028年1.0万亩、2029年1.0万亩、2030年1.0万亩)。建成后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耕地质量稳步提升,农业节本增效明显。

      四、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和保护利用,强化高标准农田目标监测与评价,及时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耕地占用审批,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五、县农业农村局要全面履行好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的街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支持配合,形成建设合力。《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夏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日

      夏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关于报请批复<夏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

      (2021-2030年)》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夏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2021-2030年)》已经县政府批复,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夏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日

      夏政函[2023]号

      夏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1—2030年)

     

      夏县农业农村局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目    录

      前言 1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重要意义

      二、资源现状

      三、建设成效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第三章  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一、建设标准

      二、建设内容

      第四章  区域布局与建设重点

      一、建设布局

      二、建设重点

      三、建设任务安排

      第五章  建设管理和后续管护

      一、建设管理

      第六章  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二、生态效益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规划引领

      三、强化资金保障

      四、严格项目管理

      五、严格监督考核

      前    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指出“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保障粮食安全,关键在于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而且里面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强调“要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坚定不移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定”。2021年8月,国务院批复《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2022年6月,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山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为今后十年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和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依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山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晋政函〔2022〕43号),《运城市高标准农田规划(2021-2030年)》,对接《夏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文件,充分吸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有成果,编制了《夏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在总结“十二五”以来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基础上,阐述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大意义,梳理了现阶段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利条件,提出了2021-2030年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明确了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区域布局、建设重点、建设管理和建后管护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县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本依据。

      规划期为2021-2030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现代化的根基和重点在农业和农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已成为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容,夏县作为特色农业大县,面临着大发展大跨域的机遇。

      农田是农业生产的基石。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是巩固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迫切需要,是一项长期性、战略性的重要任务。

      一、重要意义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的现实需求。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关键时期,人们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需求压力日益增加。而因为耕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水资源利用率不高等,迫切需要下大力气改造中低产田、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 通过对“田”“土”“路”“水”等进行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有利于农业机械化和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可以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还可以提高现有农业的装备水平,从而提高现有耕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产出效率,同时还能促进农民的增收。建设高标准农田可以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而通过平田整地、建设农田林网等可以有效治理水土流失、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提高林网覆盖率、改善美化农田生态环境,为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提供有力支撑。

      二、规划范围

      夏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范围涉及瑶峰镇、水头镇、裴介镇、庙前镇、禹王镇、尉郭乡、胡张乡、埝掌镇、南大里乡、祁家河乡等10个乡镇。

      三、资源现状

      (一)地理、气候条件

      地理位置:夏县,位于黄河之滨,三晋之南,总面积1350.66平方公里,下辖4个城市社区,11个乡镇,171个村委会,652个自然村,户籍人口364739人,常住人口287938人,耕地面积61.88万亩,曾荣获“中国天然氧吧”“全国绿化模范县”“中国绿色名县”和“山西省林业生态县”等称号。

      夏县,古称安邑,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因我国奴隶制社会第一个王朝一一夏朝在此建都而得名,号称“华夏第一都”。夏县东南与河南省渑池县隔黄河相望,西邻盐湖区、与稷王山接壤,南与平陆县毗邻,北连闻喜、垣曲。中条山雄居县东,鸣条岗横亘县城之西,山区面积占到总面积的70%。夏县县城位于中条山瑶台脚下西2.5公里处,距运城市30公里。

      气候条件: 夏县地处暖温带,属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12.8℃,无霜期为205天左右,年日照时长为2293.4小时。冬季多呈现干冷少雪,平均气温为-5℃;夏季呈现高温高湿,平均气温25.1℃;秋季往往出现阴雨天气,平均气温13.3℃;春季气温极不稳定,空气较干燥,平均气温12.9℃。夏季降水占45%,秋季降水占30%,冬季降水占5%。年平均降水量500—600毫米,森林覆盖率45.79%,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率均15.75g/Kg,非常适合多种农作物生长。

      耕地、水资源现状

      耕地现状

      夏县耕地保有量面积为61.88万亩。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山西省耕地质量等级情况的通告》,耕地按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二至八等,平均等级为4.71等,较上一轮评价提升了0.12。其中五等地分布最多。水浇地面积约31.5万亩,约占耕地面积的50.9%;旱地面积约13.07万亩,约占耕地总面积的21.1 %。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和分布情况

      根据山西省地质测绘院对夏县粮食功能区的划定成果,共划定粮食功能区40.071万亩(其中功能区由小麦和玉米复种区构成,其中玉米功能区面积为40.071万亩,小麦和玉米复种区面积为37.66万亩)。

      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4.2万亩。

      水资源情况水资源现状

      夏县地表水丰富,地下水紧缺。地表水资源约为1.2亿方/年,可利用地表水约为4931.7万立方米;地下水储量8670万立方米,实际开采量10300.5万立方米。地表水:境内河流众多,总长209公里,总流量1.2亿方。其中涑水河流域3294.9万立方,黄河流域8845万立方。受地形限制,可分为黄河支流水系、姚暹渠水系和涑水河水系三大水系,共有较大河流27条,其中直接入黄河支流的5条,通过姚暹渠入涑水河的22条。地下水:总储量1.0027亿立方/年,分5个区:低山层基岩裂隙水区、基岩裂隙岩溶水区、黄河丘陵孔隙水区、山前倾斜平原孔隙水区和浅埋中等富水区。汛期为每年6月至9月份。受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制约,辖区内河流具有山地型和夏雨型的双重特征。

      (三)社会经济状况

      2020年,夏县生产总值完成632177万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3.2%;全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29元,增长10.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120元,增长11.7%。

      全年粮食总产量255563吨,比上年增长4.7%。其中,小麦  115505吨,增长7.8%;秋粮140058吨,增长2.3%。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25566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2%。其中,农业产值342593万元,增长4.8%;林业产值4325万元,下降20.5%;牧业产值43858万元,增长3.4%;渔业产值90万元,与上年持平;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34700万元,增长3.3%。

      三、建设成效

      “十二五”以来,县委、县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山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4-2020)年》要求,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先后实施了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工程,不断夯实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物质基础。截止2020年底,全县共实施高标准农田相关项目建设面积约30.98万亩,同步实施了高效节水灌溉措施,为我县粮食稳产增产、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坚强保障。

      1、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夏县已建成高标准农田30.98万亩,总投资32687.32万元。夏县各相关单位按照“田、林、路、渠、机、电、井、站”综合配套标准,通过发改、农业、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大力发展夏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农田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实施田块整治、农田道路工程,进一步改善了田间耕作条件;通过实施农田灌溉工程,进一步改善了灌溉条件,提高了田间灌溉效率;通过实施农艺措施,进一步改善了土壤理化性状,增强了土壤保水、保肥能力,耕地抵抗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0%-20%,提高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了坚实基础。

      3、农业科技水平明显提升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良种良法、高产创建、土壤改良、有机旱作、病虫害统防统治、深耕等现代农业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有力地促进了粮食连续多年高产稳产。据统计,全县粮食单产由2010年的亩均272.4公斤提高到2020年的364.31公斤,化学农药使用量较“十一五”期间降低了4.3个百分点,农田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4、农业生产效率明显提高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对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特别是实施农田灌溉和农田道路改造等工程建设,使全市农机作业水平、科技应用水平、农技服务水平和安全生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截止2020年底,全县小麦、玉米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

      5、农民增收渠道明显拓宽

      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小麦、玉米、杂粮等粮食作物生产,通过改善生产条件、改良土壤、引进良种,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等措施,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有效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农田产出率,增加了土地流转收入,显著提高了农业生产综合效益。高标准农田建成区,与普通农田相比,旱地变水地,节水节肥降成本,便于实施机械化作业节省人力,既有效增加了农民生产经营性收入,又大大拓宽了农民群众的增收渠道。

      坚持田、水、路、土、林、电综合整治;坚持多元化投入材制;坚持严格的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了从项目招标签订合同、施工、监理、验收到资金拨付、报账核算多个环节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一区两城三强市三高地”主线,坚持“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区域,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统一组织实施与分区分类施策相结合,健全工作机制,注重提质增效,强化监督考核,实现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利用,确保建一块成一块、管一块用一块,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强化政府投入保障,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政府投入以直接投资为主,县财政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积极探索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利用政府债券、政策性信贷、商业性信贷等融资模式进行高标准农田筹资;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广大农民群众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形成共谋一碗粮、共抓一块田的工作合力。

      (二)突出重点、综合配套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水资源利用、乡村振兴等专项规划,科学统一建设布局。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粮食主产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重点和建设内容,统筹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综合治理,实现综合配套,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

      (三)建改并重、提升质量

      在保质保量完成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任务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切实解决已建项目区农田设施不配套、工程老化、建设标准低、自然灾害损毁等问题,全面提升高标准农田设施水平和建设质量。要立足全县实际合理布局,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分区域做好规划,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序推进;推动良机、良田、良法集成配套,探索推进“机、田、证”一体化建设,促进“人、地、机”融合发展,全面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

      (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根据不同地域自然资源禀赋、农业生产特征及农业生产主要障碍因素,区分类别,合理划分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科学确定建设内容与建设重点,采用相应的建设方式和工程措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急需先建什么”的原则实施项目工程建设,切实减轻或消除影响农田综合生产能力的主要限制性因素。

      (五)绿色发展、高效节水

      绿色发展理念始终贯穿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切实加强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从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促进耕地集约利用等方面统筹考虑,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地”,合理规划建设,推进农水集约增效工程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业节水技术,推进实施精准灌溉、智慧灌溉,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坚定走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

      (六)严格监管、良田粮用

      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强化长期跟踪监测,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利用评价、强化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种植粮食”的要求,完善种粮激励机制,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粮食生产。对建成高标准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全面上图入库,强化用途管控,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三、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坚持新增建设与改造提升相结合,集中力量建设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宜机作业、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进一步筑牢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按照2021-2030年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任务目标,2021-2030年,我县的目标任务是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6万亩,改造提升8万亩。其中,2021-2025年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6万亩,改造提升3万亩,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1.1万亩;2026-2030年改造提升5万亩,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0.7万亩。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县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绿色农田、数字农田、智慧管理模式进一步普及,进一步保障粮食安全可持续生产。

      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1

    高标准农田建设

    2021-2025年新建高标准农田6万亩

    约束性

    2021-2025年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万亩

    2026-2030年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万亩

    2

    高效节水灌溉建设

    2021-2025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万亩

    约束性

    2026-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7万亩

     

    3

    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新增高标准农田亩均产能提高50-100公斤

    预期性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产能不低于当地高标准农田

    产能的平均水平

    4

    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节水率

    10%以上

    预期性

    5

    灌溉水利用系数

    2025年达到0.58

    预期性

    2030年达到0.6

    6

    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覆盖率

    100%

    预期性

    7

    永久基本农田中高标准农田占比

    50%

    预期性

    8

    粮食生产功能区中高标准农田占比

    80%

    预期

      第三章  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一、建设标准

      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等国家标准,遵循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统筹考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业、水利、土地、林业、电力、气象等各方面因素,以全面提升农田质量为目标,充分考虑区域特点,统筹农田工程建设和质量建设,围绕提升农田生产能力、灌排能力、田间道路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后管护能力、机械化水平、科技应用水平等要求,紧扣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内容,加快构建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

      综合考虑建设成本,物价波动、政府投入和融资能力等因素,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一般应逐步达到3000元左右。结合本地不同区域、不同类型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水平,支持鼓励社会投资、融资等创新投资模式。

      田。通过合理归并和平整土地、坡耕地田坎修筑,实现田块规模适度、集中连片、田面平整,耕作层厚度适宜,山地丘陵区梯田化率达到90%以上。耕地田块应实现田面平整,田面高差、横向坡度和纵向坡度根据土壤条件和灌溉方式合理布置。梯田修筑应与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工程相结合,提高防御暴雨冲刷能力。

      (二)土。通过化学、生物、工程等改良方式,实现土壤团粒结构增加、孔隙度适中、保水保肥能力强、酸碱平衡、土壤有机质和营养元素丰富,提高耕地内在质量和产出能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后土壤的土体厚度应达到60厘米以上,耕作层厚度大于等于25厘米,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当地中值以上水平,土壤pH值一般保持在6.0-7.5,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08)的要求。

      (三)水。通过加强田间灌排设施建设和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等,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标准,实现旱涝保收。灌溉与排水工程应配套完整,符合灌溉与排水系统水位、水量、流量、水质处理、运行、管理等要求,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相关灌溉设施配套齐全,完好率达到100%,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性能和技术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四)路。田间道路主要包括机耕路和生产路,通过田间机耕路和生产路建设、桥涵配套合理增加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满足农机作业、生产物流要求。田间机耕路的路面宽度宜为3米~6米,生产路的路面宽度不宜超过3米, 田间机耕路、生产路的面层厚度一般以15~20厘米为宜。

      (五)林。通过农田林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等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提高农田防御风沙灾害和防止水土流失能力。设计栽植林木时,应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农田林网工程布设应与田块、沟渠、道路有机衔接,栽植林木应选择表现良好的乡土树种和适合当地条件的配置方式。林木成活率宜达到90%以上,三年后保存率宜达到85%以上,林相整齐、结构合理。

      (六)电。通过完善农田电网、配套相应的输配电设施,满足农田设施电力需求,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农田输配电建设应符合《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DL/T5118-2010)规定,供电方案应符合电网建设总体规划。农田输配电工程布设应与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等工程相结合,符合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的相关标准,保证用电质量和安全。为满足高标准农田现代化、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要求,可合理布设弱电设施。

      (七)技。实行工程措施与农艺技术相结合,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新型农机装备的示范推广,提高农田可持续利用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7%以上;科学施肥技术应用水平达到95%以上;推广发展数字农业,探索高标准农田数字化管理,每3.5万亩左右建设1个耕地质量监测点。

      (八)管。通过上图入库和全程管理,落实建后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资金,完善管护机制。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管理,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建设相同数量、质量的高标准农田。对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办理移交手续,签订后期管护合同;管护主体应对各项工程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确保长期稳定有效利用,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二、建设内容

      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应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布局规划,统筹各项工程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区域可以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有机肥积造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

      改造提升工程主要是针对“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评定为“基本符合”或“需要提质改造”等级类型的项目,以及建成年份较早、投入较低、建设内容不全面质量不高的项目区域进行实施。对于建设内容部分达标的项目区允许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有针对性的改造提升;建设内容达标的已建高标准农田,若在规划期内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也可逐步开展改造提升。

      (一)田块整治

      结合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充分考虑水土光热资源及环境条件等因素,进一步优化高标准农田空间布局。根据不同区域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和灌溉排水效率等条件,实施田块整治工程,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确定田块的适宜耕作长度和宽度,可结合实际适当整治改造田块毗邻的闲散地、废弃地。

      (1)前山沿涉及6个乡镇的村因地制宜修筑梯田,增强农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通过客土充填、剥离回填表土层等措施平整土地,合理调整农田地表坡度,改善农田耕作层,提高灌溉排水适宜性。对未修建梯田的6-25°的坡耕地宜顺等高线改造成水平梯田,并配套坡面防护措施。

      (2)对土层过薄的滩薄地,采取加厚土层措施,保持土层厚度不低于60厘米,土体中无明显粘盘层、砂砾层等障碍层次。

      (3)田块平整时不宜打乱表土层与心土层,确需打乱时应先将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放,待平整完成后再表土均匀回填到平整区,耕作层回填厚度不小于25厘米。

      (4)优先在山体坡度小于15°,现道路通达性较好、土层深厚、集中连片、灌排基础好、能够规模化实施改造的地块开展宜机化改造示范,进行坡地、通行条件改造等工程建设,达到“小变大、弯取直、坡改平、路田连通”,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扩展大中型农机运用空间,为农业生产机械化提供保障。

      (二)土壤改良

      通过工程、生物、化学等措施,改良盐碱土壤,培肥旱地土壤,治理过沙或过黏土壤,提高耕地质量水平。

      (1)耕作层浅薄土壤改良。采取深耕深松、保护性耕作等合理耕作措施,改善土壤结构,增加耕作层厚度,提高土壤蓄水保肥及防止作物倒伏能力;采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地力培肥等措施,使耕作层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当地中上等水平;根据不同区域生产条件,推广合理轮作、间作等模式,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减少不合理施肥造成的面源污染和损失。

      (2)过沙或过黏土壤改良。采取掺黏、掺沙、客土、增施有机肥等措施过沙或过黏土壤,掺黏、掺沙宜就地取材。客土掺黏、掺沙每亩直接掺入黏粒含量高的黏土、黏壤土、塘泥等10-15t,均匀撒于田面,用农机旋耕深度达到20厘米,使黏质心土与表层沙土混匀。

      (3)盐碱地改良。针对不同盐碱地类型,开展洗盐、排盐工程与灌排设施建设,施用土壤调理剂和有机肥等措施进行改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引黄河水等灌溉冲洗、修建排碱沟清淤等,不断淋洗和排除土壤中的盐分。改良后的土壤盐分含量应低于0.3%,土壤pH值应达到8.5以下至中性。

      (三)灌溉和排水

      灌溉与排水工程应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遵循水土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根据旱、洪、涝、渍和盐碱综合治理要求,结合田、路、林、电等进行统一规划和综合布置,积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措施,逐步配套完善田间渠系工程设施,不断提高灌溉保证率和用水效率。

      (1)充分利用地表水。在前山沿涉及6个乡镇的村,因地制宜进行小型水源工程建设。结合地形特点,利用自然坡度,通过新建、改造和完善小型集雨设施、蓄水设施(包括小型拦河坝、大口井、蓄水池、人字闸、截潜流等),并配套节水补灌设备,实行适时补灌,确保作物关键期用水,增强农田抗旱抗灾能力。

      (2)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针对不同作物选用不同的节水灌溉技术,因地制宜推广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措施,发展水肥一体化、测墒补灌等农业节水技术,探索实施精准灌溉、智慧灌溉,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农业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切实提高农业灌溉水利用率。

      (3)完善排洪设施。对局部地势低洼、排水不畅和易引起洪涝灾害的沟坝地、坡耕地等,通过修建排洪渠道、加固或修复现有坝体等基础设施,提高农田排洪抗洪能力。

      (四)田间道路

      田间道路布局应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与田、水、林、电、村规划相衔接,统筹兼顾,合理确定田间道路密度。整修田间机耕路和生产路,应充分利用项目区内地形地貌条件,从方便农业生产活动、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和节省道路占地等方面综合考虑,设置必要的进地设施、错车点和末端掉头点。

      (1)新建和改造田间机耕路和生产路,完善路桥等配套设施,以方便农业机械化作业和田间人工作业。

      (2)田间机耕路与田面之间高差在于0.5m或存在宽度(深度)大于0.5m的沟渠,应结合实际合理设置下田坡道或下田管涵等设施。

      (3)对于前山沿涉及6个乡镇的村,田间道路布置应尽量依地形、地貌变化,沿沟边或沟底修建,并因地制宜考虑设置路边排水沟。

      (4)田间道路应满足强度、稳定性和平整度的要求,采用泥结石、碎石等材质修筑砂石路、泥结碎石路、混凝土路等。在暴雨冲刷严重的区域,可采用混凝土硬化路面,道路两侧可视情况设置路肩,路肩宽度宜为30cm-50cm。

      (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应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相结合,与农村居民点景观建设相协调。大力开展绿色高标准农田建设,将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提升农田生态功能。对水土流失严重的坡耕地、沟坝地、沟川地等,通过修建截流沟、排水沟、排洪渠、护地坝等,防治水土流失;对已修建梯田的田埂进行砌石防护,防止暴雨冲刷,增强梯田的稳定性。

      农田防护林木栽植要充分征求群众意愿,以农田生态防护为目的,适地适树,所选树种应与农作物协调共生关系好,不应有相同的病虫害或是其中间寄主,真正可以起到保持水土、保护生态的作用。

      (六)农田输配电

      农田输配电工程布设应与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等工程相结合,符合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相关标准,必要时与供电部门沟通后确定,保证用电质量与安全。农田输配电主要包括输电线路、变配电装置等,对适合电力灌排和信息化管理的农田,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为泵站、机井以及农业信息化工程设施等提供电力保障。变配电设施宜采用地上变台或杆上变台,有关配套设施安装运行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设置用电安全警示标志。

      (七)科技服务

      建立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跟踪监测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实现田间定位监测点布设密度符合要求、农田监测网络基本完善的数字化农业目标,保护和持续提升耕地质量;推广良种良法良机、测土配方施肥、有机旱作、水肥一体化、农作物统防统治等农业先进技术,使良种覆盖率、科学施肥用药水平、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明显提高。

      (八)管护利用

      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信息及时上图入库,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依据《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国家标准,在项目实施前后及时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和责任,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运行管护,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资金,加强管护资金使用监管,开展管护与利用培训。及时修复损毁工程,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及时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第四章 项目布局

      一、建设布局

      根据《山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和《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建设分区划分情况。

      我县围绕粮食生产,以各乡镇的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粮食主产区等为重点,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

      1、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域

      夏县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涉及瑶峰镇、庙前镇、埝掌镇、祁家河乡、尉郭乡、胡张乡、禹王镇、南大里乡8个乡镇 ,建设总面积6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万亩。

     

    实施

    年度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规模

    (亩)

    建设性质(新建、改造提升)

    计划

    投资

    (万元)

    资金

    来源

    2021

    夏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埝掌镇(崔家河村);瑶峰镇(后坡村、沙岭村、井曹村、裴裴岭村、涧底河村、神头岭村、韩家后村、郭家河村、康家坪村、李家坪村、石泉沟村、马蹄估垛村);祁家河乡(小庄村、前坪村、佛峪村村、西北庄村、七泉村、麻岔村、东庄村、西庄村、庙坪村、祁家河村、祁家坡村、西山头村、横口村、后家山村、杨家山村、旗杆岭村);庙前镇(下庄村、梨树坪村、井沟村)。

    38000

    新建

     

     

    2022

    夏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夏县尉郭乡中卫村、同心村(马村)、台村(小台),瑶峰镇四董村、南师村、大侯村,庙前镇文家庄村、桑村、龙庙村、陈庄村,埝掌镇常马庄村,禹王镇师冯村, 胡张乡胡张村(东、西河头),南大里乡长兴村,

     

    22000

    新建

    3300

    央财政资金22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99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66万元,县级财政 资金44万元

     

     

      2、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域

      夏县拟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8万亩,按照乡镇村为单位,集中连片规划的原则建设。

     

    实施

    年度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规模

    (亩)

    建设性质(新建、改造提升)

    计划

    投资

    (万元)

    资金

    来源

    2023

    夏县2023年改造提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尉郭村、青龙新村(楼底、东阴)、西阴村、阴庄村、同心村(下张)

    12000

    改造提升

    1800

    中央1200万元、省540万元、市36万元、县24万元

    2024

    夏县2024年改造提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西赵村、中其里村、司马村、西其里村、史庄村、东浒村(东浒、东浒庄)

    7500

    改造提升

    1125

    中央750万元、省337.5万元、市22.5万元、县15万元

    2025

    夏县2025年改造提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常村(后堡)、马乔村、张付村(张付、柳付)、新合村(枣园、张村、郭村)

    10500

    改造提升

    1575

    中央1050万元、省472.5万元、市31.5万元、县21万元

    2026

    夏县2026年改造提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埝掌村、三坡底村

    6000

    改造提升

    900

    中央600万元、省270万元、市18万元、县12万元

    2027

    夏县2027年改造提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西张南村、东张南村、其毋村

    8000

    改造提升

    1200

    中央800万元、省360万元、市24万元、县16万元

    2028

    夏县2028年改造提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大张村、小张村

    5000

    改造提升

    750

    中央500万元、省225万元、市15万元、县10万元

    2029

    夏县2029年改造提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水南村(水南、付家)、坡地村(坡底、闫赵)、仪门

    9000

    改造提升

    1350

    中央900万元、省405万元、市27万元、县18万元

    2030

    夏县2030年改造提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水头村、曹张村、东张村、南乔村、洛沱湾、西下晁村、牛家凹村、张庄村

    22000

    改造提升

    3300

    中央2200万元、省990万元、市66万元、县44万元

      二、建设任务安排

      按照《山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和《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分配我县任务情况,充分考虑各乡镇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农作物种子田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情况和中低产田建成质量情况等因素,统筹安排任务如下:

      2021-2030年规划期内,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6万亩,改造提升8万亩,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1.8万亩。其中,2021-2025年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6万亩,改造提升3万亩,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1.1万亩;2026-2030年改造提升5万亩,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0.7万亩。

      夏县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区域

    合计2021-2030年

    2021-2025年

    2026年-2030年

    新增

    建设

    改造

    提升

    高效节水灌溉

    新增

    建设

    改造

    提升

    高效节水灌溉

    新增建设

    改造

    提升

    高效节水灌溉

    夏县

    6

    8

    1.8

    6

    3

    1.1

    0

    5

    0.7

    瑶峰镇

    2.1393

     

     

    2.1393

     

     

     

     

     

    裴介镇

     

     

     

     

     

     

     

     

     

    庙前镇

     0.4431

     

     

     0.4431

     

     

     

     

     

    水头镇

     

    4.35

    0.7

     

    0.75

    0.2

     

    3.6

    0.5

    胡张乡

     0.1332

    1.1

    0.2

     0.1332

    0.3

    0.1

     

    0.8

    0.1

    禹王镇

     0.2612

    0.75

    0.2

     0.2612

    0.75

    0.2

     

     

     

    尉郭乡

     0.3152

    1.2

    0.32

     0.3152

    1.2

    0.32

     

     

     

    埝掌镇

     0.3805

    0.6

    0.38

     0.3805

     

    0.28

     

    0.6

    0.1

    南大里乡

     0.782

     

     

     0.782

     

     

     

     

     

    泗交镇

     

     

     

     

     

     

     

     

     

    祁家河乡

     1.7208

     

     

     1.7208

     

     

     

     

     

      第五章  建设管理和后续管护

      一、建设管理

      (一)强化质量管理

      1.严控建设质量。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建设标准规范,合理规划建设布局,科学设计建设内容,统一组织项目实施;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实行项目主管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区群众代表“四方联动”共同监管,落实质量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2.严格质量评价。依托布设的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跟踪监测土壤理化性状、区域特征等指标。严格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国家标准,在建设前后分别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与评价,评价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水平,逐步实现“建设一片、调查一片、评价一片”。定期开展项目建设绩效评价,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利用、产出效益、防灾减灾效果进行全方位分析、评价,全面掌握项目建设绩效。

      3.加强建设监督。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监理监督制度,签订监理合同,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按照规定对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质量、建设进度、施工材料等进行全程监理;认真落实群众监督制度,积极吸收项目区村民代表参与监管,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打造群众满意工程;及时公开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竣工验收

      1.严密组织验收。依据《全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等办法规定,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在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完成初验的基础上,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对市级批复的项目开展竣工验收(省级批复的项目由省级组织竣工验收),验收结果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一定比例对竣工验收项目进行抽查。竣工验收工作按照听汇报、查资料、抽工程、测质量、核数量、询问题、访民情、议结论等方法组织开展。对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核发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并将验收相关数据信息及时录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系统。

      2.规范档案管理。项目建设完工后,县农业农村局应按照项目工程建设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认真收集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资料、招标投标资料、合同资料、施工资料、监理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等,做到资料齐全、装订完好,切实建好项目档案,做好组卷、存档等工作。高标准农田建设档案应安置专门场所进行存放,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管理规范、有序。

      3.做好工程移交。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做好登记造册,明确工程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需要变更权属的,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发证,确保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权属清晰。基本农田范围外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区域,在做好工程设施移交的同时,要按照规定及时补划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统一上图入库

      1.及时填报信息。依托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按照要求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信息及时录入平台系统,把建设的项目区域矢量数据及时上传进行上图入库,形成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

      2.加强动态监管。加强高标准农田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监管机制;综合运用导航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移动通信、区块链、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天空地一体的立体化监测监管体系,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

      3.强化信息共享。加强与县发改、县财政、县自然资源、县水利等部门的协作,完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利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加强数据挖掘分析,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保护利用提供决策支撑。

      二、后续管护

      (一)加强建后管护

      1.健全管护机制。按照“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建后管护要求,理清县、乡、村的管护职责,完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制度办法,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县级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农田道路、农田灌溉、农田林网、农田输配电等工程管护的检查指导,乡(镇)负责辖区内工程设施管护的全面监督管理,村级及管护人员具体负责工程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维修等工作,确保管护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2.明确管护责任。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承包经营主体等在工程管护中的主体作用,落实受益对象管护责任,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工程设施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并加强对管护主体和管护人员的定期技术指导、服务和监管。

      3.落实管护资金。县政府建立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根据县财政实际情况,每年都要列入一定的财政预算用于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管护资金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对农田道路、渠系管道、生产桥涵、农田林网等公益性强的农田基础设施的维护修缮工作。要完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的政策措施,保障管护主体合理收益。

      (二)严格保护利用

      1.强化用途管控,严禁非法占用。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高标准农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2.加强农田保护,保障持续利用。推行高标准农田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加强后续培肥,防止地力下降,确保可持续利用。对水毁等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严禁将不达标污水排入农田,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排放、存放到农田。

      3.完善补偿机制,确保良田粮用。完善种粮激励政策、耕地地力补贴政策,落实国家粮食安全责任,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增加科技投入,调动县级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和农民种粮积极性,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粮食生产,防止出现“非粮化”问题。

      第六章  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规划实施后,通过集中连片进行田块整治、土壤改良、整修道路和渠道、铺设管道等措施,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逐步完善,抗灾防灾能力不断增强,耕地质量稳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可提高10%以上;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节水、节电、节肥、节药、省时、省工,农田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和集约程度大幅提升,生产成本降低15%以上,农业节本增效明显,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

      二、社会效益

      (一)进一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能够进一步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形成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粮田。预计到2030年全市将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约31万亩,为我县粮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持续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有效促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经营,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推动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型升级,加快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能够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亩均粮食产能,增加农民种粮收益,大大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三、生态效益

      (一)改善农业生产生态环境。高标准农田建成后,通过实施田块整治和农田林网建设,可增强农田水土保持能力、增加林木蓄积量、改善农田小气候、优化田园景观;通过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加大微生物有机肥使用等,可以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有力保护农田生态系统,优化农业生产环境。

      (二)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高标准农田建设旨在提高农田基础设施水平、提高耕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提升农田综合生产能力。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田间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田块质量进一步提升,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可提高到0.6,亩均节水率10%以上,可进一步缓解农业发展的水土资源约束,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增强应对自然灾害能力。通过实施灌溉与排水工程,完善农田灌排设施,能够有效提升防汛抗旱能力,减少旱灾、洪灾对农田的损坏;通过实施农田林网工程,能够有效防风固沙,减少风害对农业生产的不良影响;通过推广科学种植、病虫害综合防控等绿色技术,可以有效预防农业病虫害的发生,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政府一把手对本行政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负总责的领导机制,落实政府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工作机制,全面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各项工作。建立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分工负责制,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和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水资源利用和管理等工作,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年度建设任务督导推进,协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检查指导全县项目管理和项目组织实施、建设管理、初步验收等工作,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圆满完成。

      (二)加强行业管理。严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审核等从业机构资质审查关,杜绝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从业机构承接相关业务。加强行业自律和动态监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对从业机构参与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探索推行从业机构信用管理制度。

      (三)推进队伍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强化人员配备,加快推进形成层次清晰、上下衔接、懂业务、会管理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加强业务交流,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强化规划引领

      (一)构建规划体系。按照全市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分配我县的规划任务,上下联动,同步开展、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构建统一的规划体系。明确全县建设区域布局、建设重点、建设内容等,规划要重点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的项目和地块,确定工程措施,明确实施时序,提出资金安排计划等。

      (二)做好规划衔接。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要紧密对接上级规划;同时,还要与本级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三)开展规划评估。在规划实施中期,要采用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规划目标、建设任务、重点工程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剖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确保规划严格落实,充分发挥好引领作用。

      三、强化资金保障

      (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加大政府投资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力度,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级财政投入的同时,县财政按照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县财政也要按照规定比例及时足额落实本级支出责任,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二)积极推进资金整合。县政府要按照省、市下达的建设任务和资金使用计划,认真制定整合资金使用方案,将任务和资金落实到地块,引导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统筹使用和有序投入,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三)创新多元筹资模式。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有序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四、严格项目管理

      (一)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根据本地水土资源条件,按照规划认真选定项目区域,落实地块,建实建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每年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在广泛征求项目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意见后,组织开展勘察设计和调研论证工作,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范围、内容、规模、标准,科学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保证前期工作质量和进度。

      (二)加强年度计划管理。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结合本地项目工程建设实际,认真编制项目建设年度计划,明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限要求等,加强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和考核。项目实施应当严格按照年度实施计划和初步设计批复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终止。

      (三)落实建设管理制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当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按照国家及全省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工程监理、资金和项目公示等规定执行。参与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审计及专业化管理等单位或机构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

      五、严格监督考核

      (一)强化激励考核。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工作机制,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日常监管和跟踪指导。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乡村振兴考核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制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

      (二)动员群众参与。构建群众监督参与机制,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广泛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形成共同监管、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注重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认真听取项目区群众意见建议,激发农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生产经营者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建设和管护等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抓好风险防控。树立良好作风,强化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农田建设工作纪律“十不准”,推进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切实防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风险。加强工作督导,发现问题迅速督促整改;加强资金监管,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强化结果应用;加强跟踪问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夏县规划.pdf

    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