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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县2023年推进中小微工业企业“小升规”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3-22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信息索引号 012925369/2023-00249 发布时间 2023-03-22
    发布机构 夏县人民政府 文号 夏政办发〔2023〕3号
    主题词 其他 体裁 其他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夏县2023年推进中小微工业企业“小升规”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夏县2023年推进中小微工业企业

      “小升规”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步伐,促进我县小微工业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指导意见》【晋办发(2020)38号】和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围绕加强政策支持、加大资金引导、拓展升规路径、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入企服务要求,结合2023年“五抓一优一促”入规企业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两争一站”工作总要求,用好“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狠抓市场主体培育,不断加快企业“小升规”培育步伐,积极推动一批小微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入规入统,促进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23年建立12家“小升规”基础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确保年底新增“小升规”企业6家。

      三、工作举措

      (一)建立协调机制。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要充分发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统筹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形成部门联通,密切配合,协同服务的有效合力,全面推进国家、省、市关于帮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复工复产和稳定经济一揽子政策举措落地落细;

      要加强与税务、统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以税务部门的票据为依据,以统计部门的审核为标准,积极协调财政、金融、环保、人社等部门,努力为小微企业入规入统提供支持和服务,形成合力,推动年度“小升规”目标任务完成。

      (二)确定培育目标。全面调查摸底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发展现状。建立“小升规”基础企业培育库和重点企业培育库,把年主营业务收入500—2000万元的,纳入“小升规”基础企业培育库;把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2000万元的,纳入“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入库建档,梯次培育,动态监测,累计递进,全过程管理,确保2023年新增“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达到12家。

      (三)实施分类指导。对列入基础库、重点库的企业,区别情况,因企制宜,分类施策。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广阔的企业,以及近两年有重点项目、短期内有望达到规模的新办企业,列出清单,重点培育;对经济总量偏小,但属“专精特新”、发展后劲足、有望迎头赶上的潜力企业,采取针对性措施,促其快速成长。

      (四)推动政策落实。县政府涉企部门要各负其责、各把其关。一要梳理政策、宣传政策。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宣传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中央、省、市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扶持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普及率;二要吃透政策、落实政策。把相关法规政策,用足用活落到实处,提高政策落实率和到位率,真正让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调动市场主体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开展入企服务。一是建立领导干部服务重点企业机制; 领导干部带头包联问题诉求企业,坚持高位推动,集中力量攻坚 诉求企业在土地、资金、用能、用工、物流、清欠、订单、财税 金融、房租、原材料等诉求事项,协同强化要素保障;二是开展“三送一进”服务活动,即送政策、送专家、送服务、法律进企业;三是开展“千人千企”精准帮扶活动,收集困难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逐项销号清零,努力为企业释疑解难;四是帮助企业拓展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各类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为企业搭建沟通对接、交流合作的平台,在扩大销售的同时,不断提高对外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六)指导复工复产。分析研判疫情对中小企业的不利影响,推动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工达产,把拉下的步子弥补上来,尽最大努力把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为全年“小升规”目标任务的完成打下坚实基础。

      (七)落实专项奖励。一方面,积极对接争取省、市“小升规”专项奖励资金,确保对首次“小升规”企业奖励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根据《夏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夏政发〔2021〕11号)文件精神,对首次“小升规”企业,县政府给予连续三年奖励。当年奖励10万元,次年没有退规的奖励5万元,第三年没有退规的奖励5万元。另外,从2023年起,县政府专门设立“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季度奖,对一季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30万奖励,对二季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20万奖励,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入规升级的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等相关部门要把“小升规”培育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小升规”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工业副县长为组长,以工信科局、财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分局、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税务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招投中心、金融服务中心一把手为副组长的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要负责摸底研究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有关情况、“小升规”基础企业培育、协调解决“小升规”重点企业要素保证和相关手续办理等事宜。

      (二)认真研究谋划,细化培育措施。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要精心筹划、抓紧部署,结合目标任务,加强调研摸底和协调联动,既要完成“小升规”进库入统企业数量,又要保证进库入统企业质量,防止“一年入规两年退出”现象发生,确保规上企业净增任务圆满完成。

      (三)严格督促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小升规”培育工作作为“五抓一优一促”一项工作内容,已被县委、县政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要加大检查指导,严格督促考核,对“小升规”培育的序时进度、目标完成情况及阶段性和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对表现突出的,总结推广经验,予以表彰奖励;对完成任务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23年1月5日印发

    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