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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县财政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3-03-15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信息索引号 012925369/2023-00203 发布时间 2023-03-15
    发布机构 夏县人民政府 文号
    主题词 其他 体裁 其他

    县委、县政府:

      2022年,我们财政部门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财政领域法治建设职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推动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法治轨道前进。现将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明确法治建设任务,履行法治建设主要责任。始终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站位。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委会议精神,坚持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穿财政工作始终,将法治财政建设任务工作列入全年的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一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在预决算编制、财政资金拨付程序、政府采购程序、资金分配、“三重一大”等重点工作和事项,实行会议报备制度,坚持把民主协商、集体决策、合法性审查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机制,提升财政机关建设法制化水平。二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与山西瑶峰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协议,聘请专职律师为财政部门为常年法律顾问,加强对党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三是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完善,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三)坚持学法用法,提高执法水平。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重点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意义、根本遵循、重点工作的重要论述,织密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推进法治建设,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体干部自觉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将个人自学、集体学习、专题研讨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学习成效,提升学用结合能力;同时组织全体人员按规定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工作开展。落实财政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宣传。利用节假日,结合重大政策法律出台时间,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深入开展《预算法》、《会计法》等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我局积极响应县委安排部署,在莲湖公园开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一把手带队,抽调预算、采购、行政审批、办公室等股室业务骨干,现场悬挂横幅1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财政相关法律知识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问题50余人次。此次宣传活动组织有力度、开展有亮点,切实增强了全县群众的宪法意识,提升了群众的法治观念,有力地推动了依法治县进程。同时由分管行政执法副职参加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旁听庭审活动,近距离直观、全面了解了行政诉讼的程序,掌握了相关的应诉知识,对我单位依法行政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落实经费保障,健全法治工作长效机制。我局积极积极统筹财政资金,大力支持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在县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为普法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保证全县普法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六)规范行政执法,践行廉洁服务型法治财政。一是优化办事流程。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涉及的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及办事流程,建立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明确要求全局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法纪,不断增强全局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理财意识。二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按要求通过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转发《夏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夏县财政局行政权力、行政执法“互联网+监管”目录清单》,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同时,根据国家、省出台的收费和基金“降费”政策,及时对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通知执收单位按新政策执行,不得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设定信息公开的渠道,细化信息公开程序,并实时督查落实信息公开情况。除涉密部门外,县级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单位)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与使用、部门(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提高财政预决算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三是规范行政收费、政府采购行为。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对全县多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降低、取消或划转,切实制止涉企乱收费情况,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巩固省定涉企收费清零成果。除涉及商业秘密外,将政府采购目录、招投标信息等及时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认真处理政府采购方面的质询和投诉。对各单位日常采购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同时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上级文件要求,加大清除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降低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市场准入门槛,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执行力度,用依法行政的良好成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单位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深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依法行政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绷紧法治思维之弦,牢牢把握依法履职底线原则,紧紧抓住依法行政工作主线,确保了法治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形成合力。一是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职责,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将法治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坚持“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学习制度,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坚持将法律、法规和党章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每年党组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并对有关重大问题及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三是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以身作则,训检示诫,利用看到的、听到的正反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在相同条件下,对于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于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苗头,严厉批评教育、督促整改,确保所有干部职工形成违法违纪必被罚的思想意识,自觉做到依法依规工作生活,在财政机关上下掀起正本清源的法治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22年,我局在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上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还不高;学以致用的本领还不强,熟练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服务群众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建设机制还不够完善。在制度建设、力量投入上还需要加强,要在完善规范制度建设,规范财政执法行为上下工夫,做文章,切实推进财政依法理财走深走实。2023年将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法治学习,提升法治水平。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组织全员坚持不懈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深学细悟,入脑入心,融会贯通,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强化党领导财政法治工作的机制,不断增强全体财政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2.加强普法宣传,丰富普法载体。充分利用“12.4”宪法宣传日等重大时间节点,加大《宪法》《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学习教育形式,积极营造学法、用法环境,根据财政工作职能特点,深度挖掘财政法治建设的特色亮点。

      3.积极开展培训,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利用线上线下的培训方式,积极开展全员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财政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教育和引导财政干部特别是班子领导要敬畏法律、熟知法律、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财政各项工作的能力,全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纪律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财政执法队伍,为推动财政工作全方位高质量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023年2月17日

    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