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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县水利局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2-17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3-02-17
    发布机构 夏县人民政府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县委、县政府:

      2022年水利局党组带领水利系统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县委印发的《夏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两争一站”和“大学习大整顿大提升”活动部署,围绕“四个强县”、重点民生实事和打造“盐临夏一体化运城后花园”的工作思路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水利建设,推动水利部门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依法履职、提升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平安稳定的水利环境。

      一、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推进法治学习和宣传

      一是局党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这一总基调,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快法治水利建设。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确定重大法治教育活动安排,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排查调处措施,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征订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书籍和报刊,做到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普法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确保学法、用法、依法治理工作不走过场,法治宣传工作落实扎实有效。

      二是积极推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党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等,把《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的内容,2022年共组织党组成员学习12次,党员集中学习20次,讲党课3次,组织党员干部理论测试12次。

      三是把普法学习内容与水利专业法规、业务素质学习内容有机的结合起来,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做到学用结合,今年安排14名专业技术人员、业务骨干每周一轮流讲述水利执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库、河道工程运行管理、河长制工作等知识。通过学习,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围绕河长制、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和水行政执法监督等主题,充分利用“12·4”宪法宣传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际档案日、节能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采取水利法律法规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等宣传活动,深入裴社西小学、新兴大厦等处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全国、全县水资源的现状、节约用水的意义与常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法和水法律法规,现场解答居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画册和宣传手册共计3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在县城举办了山洪灾害防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接受咨询1000余人次;利用电视台、微博微信等多媒体平台开展了多形式、多内容的宣传活动。通过上述活动提高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水法制观念,树立共建、共享、共护水利设施的意识。

      (二)加大水事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1、水事案件查处情况

      我局立足部门职责、主动作为,重点围绕水土保持、违规取用水、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私挖乱采、乱占乱倒,侵占河道、水库等涉水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执法合力,有效震慑犯罪。2022年共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案件16起,其中,毁坏河堤种植高杆作物案件3起,未办理取水许可擅自取水的2家企业及破坏红沙河在红沙河河道内倾倒垃圾等3起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并结案;协调解决打井纠纷10起。

      2、河库“清四乱”工作

      在全县开展河道环境整治和河库“清四乱”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持续推动河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县河长办和县检察院联合印发《夏县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河长办、检察机关职能,积极探索构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合力推进河库治理新机制。截至目前,县河长办共下发督办函5个,督促清理河道垃圾15000余方。

      3、水保监督检查工作

      今年采用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全县的砂石矿企业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4.93万元,并监督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完成下发27个扰动图班的现场核查工作,下发整改通知8家。

      (三)全面落实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在水行政执法活动中,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即公示制度、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主动亮明身份,持证执法。对水事违法行为的执法过程进行全记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部门执法形象。根据“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对进入执法程序的水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实行网上运行;明确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并实行动态更新;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对19家水利行业监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企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限期要求整改。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用法准确、程序合法、公正文明,所处理的水事案件及纠纷无一起上访发生。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先考试后拿证,先持证后执法”的原则,组织单位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完成了“水政执法证”的换证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集体法律学习,有计划地选派和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司法局组织举办的各类法制培训学习,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意识,提高业务技能和办案水平。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县水利设施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37处,水保淤地坝8处,小型水库9座,中小河流16条,堤防总长度155km,小水电站7处,水利设施多,战线长,执法人员不足,与执法任务相匹配的装备和设施也严重不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

      单位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系列讲话精神,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理论体系和丰富内涵。健全完善党组学习和党员学习制度,带头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落实党的政治要求,不断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全面提升自身法治思想认识,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到依法治理的实际中,结合“一把手”上党课,开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活动,把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把依法治理和以德治理结合起来,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水利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形成以水利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以水利行业依法行政为目标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

      单位负责人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凡涉及组织人事工作的,在党组会上公开;对涉及水利重要规划、重点工程项目、重大改革措施、大额资金分配使用等事项,都纳入集体决策范围,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必要时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经过党组扩大会研究决定,民主决策;不断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科学、程序合规、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有效避免廉政风险。

      (三)依法推进水利政务透明化

      1、加强水利政务公开。2022年,我局通过各相关网站分别对尊村引黄兴南片区水源置换项目工程、马沟、磨儿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程、夏县河道水毁修复工程、八座水库的维修养护工程等进行招投标公示,通过及时发布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让企业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高水利政务服务水平和企业满意度。

      2、加强水利事务公开。今年对马沟、磨儿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的建设内容、资金来源等相关信息在项目实施地进行公示,对农村水费收缴标准在各村进行公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水利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聚焦重点工程,深挖水利工作特色亮点,积极主动与主流媒体对接,报送各类水利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弘扬主旋律、宣传正能量。全年共公开工作信息54条,其中,水利信息简报33条,通过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1条,包括财务信息5条,政务类信息16条。  

      四、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形成合力   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工作总体布局中,做到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组织引导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

      2、坚持学法用法,提高履职能力  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继续完善党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决策,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咨询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和决策依法公开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分解工作任务、厘清责任,确保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加强综合执法机构和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强化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配备与执法任务相匹配的装备和设施,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4、丰富学法方式,营造法治环境   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律颁布纪念日和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开展学法活动,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加并做好宣传,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巩固阵地创新载体,利用微信、电子屏、微博等新媒体引导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扩大法制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营造水利系统人人学法、人人讲法、人人用法的良好局面,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五、对全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人员的法治意识,是他们从思想上接受职权法定,权责统一法治理念,更重要的是将法治思维转化为对自身行为的要求和约束,形成日常工作生活的惯性,做到知行合一。

      二是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既要注重正面教育,也要加强反面教育,引导群众理性维权、平和表达自己的诉求,有序解决问题和矛盾。

      四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法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做到全覆盖并同步进行动态调整,提高公开的信息质量,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情况及时予以回应,对于群众申请请求及时办理,对于不属于本部门公开事项的依法予以说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无

      夏县水利局

      2023年1月9日

    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