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版本 |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 夏县民政局中心敬老院项目公开

    时间:2023-01-18      信息来源: 夏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夏县中心敬老院

      项目周期:该项目建设工期为 1年

      资金额度:70万已使用61.7445万元,结余8.2555万元。

      项目负责人:何学东   联系方式:18003484929

      项目完成情况:已完成

      实际效果:购置设备已投入使用

      二、体现项目效果的文字、图像

      夏县中心敬老院项目位于夏县温泉禹王大道,占地面积6667m²,项目建设一栋地上五层的框架结构养老楼,建筑面积7980.76m²及场地和硬化工程2728m²,建设床位246张。建成后将极大的缓解老人生活孤独、居住分散、无人关照的基本现状,有利于社会稳定、县域老龄事业的发展,促进全县民政事业发展    

       

      三、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夏县民政局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局《资金管理办法》及《预算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转、开源节流、提高效益。

      第二章 项目资金管理职责

      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三章 银行帐户管理

      为实现项目资金集中管理,各单位应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异地零距离资金管理,减少银行开户个数,避免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章 工程款回收管理

      第一条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投标及合同评审程序,慎重承接垫资工程。确需垫资的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建三财字[2002]123号《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第二条 工程款回收的原则:全面深入了解合同条款,加强与业主的联络,及时取得业主资金信息,采取合法手段,及时回收各种款项。

      第三条 各单位应成立回收工程款及清欠小组,负责工程款及

      清欠日常工作,明确目标、方法,并落实到人。

      第五章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第一条 项目资金使用原则:计划管理、以收定支、控制使用。

      第二条 项目应建立健全分包工程结算台帐,核实计算分包单位完成工作量及质量安全等情况,协助公司办理有关分包工程付款审批程序。

      第六章 项目资金检查与分析

      第一条 各单位应定期检查项目资金收支管理情况,特别是对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应加强检查、监督,发现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应严肃处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相应责任。

      第二条 项目资金分析是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的重要内容。项目应于每月经济活动分析会时进行分析,通过对收支情况分析,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