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146号的办理情况
时间:2022-11-25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2-11-25 | |||
发布机构 | 夏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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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农函〔2022〕25号
尊敬的郭全全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开发项目后续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4月20日全市推进会召开后,我县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核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夏县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对农业、国土等部门2011年以来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摸排工作,梳理出需排查的项目34个、涉及面积30.98万亩、总投资32687.32万元,其中存在问题的项目27个,共排查出5个方面13个问题。
之后,我县成立了由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农业、水利专家和管理技术人员等组成的4个核查验收工作组,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实地查看运行情况等方式,于5月7日至5月17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核查验收。目前道路、水利设施、电力设施、科技推广4个方面12个问题已按标准全部整改到位。未整改到位问题1个,主要是农田林网树木缺损补栽问题,已纳入县级财政专项经费,确保秋季完成补栽任务。5月30日市检查工作督导组对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工作顺利完成,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问题,建立了管护长效机制。一是从今年起,农业部门新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后,与项目受益村签订《固定资产管理协议》,并配合项目受益村制定《项目固定资产管护办法》,做到措施明确,责任到人。二是计划按照每亩5元的标准作为管护基金,用于工程设施的维修更新。三是探索制定《管护基金使用办法》,工程设施需要维修更新时,由村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维修费用拟定由项目受益村承担20%-30%,其余部分从管护基金支出。
承 办 人:杨 森
联系电话:15303592581
夏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