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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在全县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紧急通告 〔2022〕第99号

    时间:2022-10-10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全县居民朋友:

      当前,全国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多个省份外溢风险较高。我市盐湖区、万荣县、芮城县、绛县、平陆县、河津市相继报告多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存在社会面隐匿传播风险。为进一步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要求,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连续三天开展三轮全员核酸检测。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确保全员核酸检测顺利有序进行,自10月10日16时起在全县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即日起连续三天组织开展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必须做到:一要做到“准”,抽调的核酸采样人员必须专业负责,严禁走过场、不规范。二要做到“全”,组织动员要有力有序,学校师生、城中村村民、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出租房居住人员就近参加核酸检测,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督促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筛查;经营、出租场所业主要认真履行督促责任,提醒、通知租户参加核酸筛查。要开展“敲门行动”,做好居家人员及行动不便人员的入户采集工作,做到不漏一人。三要做到“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1米线”、戴口罩等规定,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二、全县所有人员有序参加全员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居家。交通卡口、高速路口限制人员流动,实行交通管控。全县除保供、应急、医务、防疫车辆外(凭证通行),不符合规定的社会车辆人员,不进不出。

      三、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景区景点、宾馆、KTV、网吧、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棋牌室、体育场馆等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暂停各类会议、培训、演出、比赛、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红事停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全县所有在建项目工地和企业,实行闭环管理,闭环运行。

      五、各类诊所、药店继续严格实施“一退两抗”药品实名制登记销售。发现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上报属地镇、村(社区)以及县防控办。

      六、各医疗机构加强病区管理,严格病区24小时门禁管理,设置并合理使用过渡病室。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确需陪护的要固定陪护人员。患者及陪护人员进入病房前须严格核查健康状况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人员不得进入病房担任陪护。

      七、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加强管理,非必要不探视。

      八、全县在职党员要亮明身份,就地主动到镇村或社区党组织报到,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服务核酸采集、宣传引导、心理疏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九、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或有特殊就医需求,请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委会申请或拨打120,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或指定医院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十、全县主要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请广大群众按照网格员安排有序采购,理性消费,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十一、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全体在夏人员保持冷静,相互告知、主动配合,模范遵守执行以上措施,若有违规违法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应责任。让我们一起齐心协力,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共同筑牢坚固的疫情防控坚强防线。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配合!

      以上措施,自10月10日起执行,随后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0日

    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