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71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时间:2022-09-30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夏县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71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张留庄断面超标

      二、整改措施

      ①按照《运城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制定《夏县涑水河流域排污口整治方案》,将各项治理任务分解至各乡镇各部门;②对沿线散乱排污口实施整治,全面排查,坚决封堵;③严格落实河长制,对涑水河河道及沿线实施综合整治;④确保水头镇污水处理厂、南桥村污水处理正常运行,水质稳定达标。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制定《夏县涑水河流域排污口整治方案》,各乡镇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落实;②对沿线散乱排污口实施整治,全面排查,封堵5处;截污纳管33处;③严格落实河长制,对涑水河河道及沿线清理垃圾300余方;④水头镇污水处理厂、南桥村污水处理正常运行,水质稳定达标。2021年10月涑水河西张桥出境断面,取样检测3项监测指标(COD、氨氮、总磷)均达地表水Ⅴ类标准。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9日,共10天)向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反馈。

      联 系 人:武淑贤

      固定电话:0359-8532670

      电子邮箱:xxhjbhj@163.com

      2022年9月30日

    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