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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县暑期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9-29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信息索引号 012925369/2022-00893 发布时间 2022-09-29
    发布机构 夏县人民政府 文号 夏政办函〔2022〕43号
    主题词 其他 体裁 夏政办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夏县暑期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夏县暑期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暑期是校外培训活跃期,也是校外培训违规行为整治“窗口期”。为持续巩固提升“双减”工作成果,有效防范暑期校外培训隐形变异、反弹回潮,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暑期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晋双减办〔2022〕1号)、《山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教监管函〔2022〕15号)、《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教监管厅函〔2022〕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暑期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双减”要求,紧盯暑期关键节点,通过多层次全方位排查整治,全面清理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重点化解隐形变异学科培训风险,有效遏制培训机构回潮反弹势头,及时清除监管“盲区”和“真空”,切实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构建良好育人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严查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教育部门要对所属学校逐一开展排查,重点排查在职教师是否存在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违规行为。要对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对违规教师“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切实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学校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持续做好家校沟通,提高家长认识,争取家长支持,引导学生家长自觉抵制违规培训。

      (二)严查隐形变异学科培训。教育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等相关部门,对无资质办学、超许可事项等隐形变异违法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严防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和托管班、自习室、教育咨询等机构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研学”“住家家教”“众筹私教”等名义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严密排查隐藏在居民小区、办公楼、写字楼等场所违规开展的各种“补习班”等“地下”培训。对违规机构和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

      (三)严查非学科类违规培训。工信科、文旅、卫体等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利用暑期对辖区内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全覆盖执法巡查,建立完善机构台账信息和问题清单,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对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要对其办学场地、培训材料、从业人员、培训时间、资金监管、收费管理、课程设置、广告宣传等方面情况逐项核查,发现有价格欺诈、虚假宣传、恶意涨价、逃避资金监管等违规行为要立整立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直至吊销办学许可;对证照不全的机构和个人,要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从严处罚。

      (四)严查消防和防疫安全隐患。教育、工信科、文旅、卫体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与其他部门的联动,在暑期积极联系消防救援、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监督约谈,督促指导培训机构对照教育部、应急管理部印发的《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守教培安全防线,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风险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形势,统筹多方力量并强化巡查行动,压紧压实培训机构主体责任,指导其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落实各项管控举措,完善防疫保障条件,确保培训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疫情防控方案到位、日常管理实施到位、人员健康核查到位。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25日前)。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夏县暑期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协调机制工作会议要求,卫体、文旅、工信科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等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就暑期校外违规培训治理工作作出系统安排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5日—8月20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组建工作专班,对辖区内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回头查,全面清理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总结提升阶段(8月25日—8月31日)。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夏县规范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督查,对专项行动工作中弄虚作假、清理不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限期重新清理,对“屡教不改”和未按规定期限清除的机构,要从严从重处理,形成震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暑期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由夏县规范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此次暑期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履责到位。在“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机构指导下,按照夏县暑期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治理协调机制工作会议要求,健全部门分工负责、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综合治理,坚决有力开展好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二)严格执法查处。教育、市场监管、文旅、工信科、卫体等职能部门重点对违反培训合同、培训课程、培训材料、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收费等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违法违规举办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广告宣传、无证无照经营等行为进行执法查处;公安部门要对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中出现的扰乱社会治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县消防救援大队要按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的内容,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对清理整治过程中校外培训机构关停后可能带来的各种隐患,各部门要及时研判,提早采取干预措施,有效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各类风险,切实保障群众权益。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提升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拓展问题线索来源。要充分发挥网格员、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形成群防群治的监督机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扩大正面宣传,解读政策信息,公布黑白名单,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遵循教育规律,树立科学教育观、成才观,积极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不盲目跟风报班,合理安排孩子假日生活,自觉抵制有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校外培训项目,让每个孩子都度过一个快乐充实的假期。同时要加大负面曝光,通过查处“隐形变异”等违规行为倒逼机构合法合规经营,不断营造合法、有序、规范的培训环境。

      请各部门于8月25日前将暑期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夏县规范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夏县教育局二楼216房间),联系人:杨文杰,电话:15635983555。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xxjyjjgg@163.com。

    文件:关于印发《夏县暑期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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