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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夏县“十四五”“六最” 营商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时间:2022-09-23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信息索引号 012925369/2022-00864 发布时间 2022-09-23
    发布机构 夏县人民政府 文号 夏政发〔2022〕17号
    主题词 其他 体裁 夏政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夏县“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夏县“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

      夏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日

      附件:

      夏县“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

      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提出的“在营商环境等重点改革领域攻坚克难”重要指示要求,努力践行市委市政府“五抓一优一促”的战略部署,更好服务和保障我县高质转型发展目标,展现夏县作为,发挥夏县优势,体现夏县特色,奋力蹚出一条夏县高质量转型发展新路子,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特别是“在营商环境等重点改革领域攻坚克难”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市委市政府“五抓一优一促”的战略部署,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进一步释放体制机制创新红利,着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秉承对标一流。按照国内一流标准和国内外最佳实践,提升相关制度规则水平,完善全生命周期和生态系统的市场主体服务体系,増强资源要素集聚和配置能力。

      ——秉承改革创新。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反映普遍的“痛点”“堵点”“难点”,围绕市场准入和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以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以务实有效政策举措回应社会关切,让企业群众真正满意。

      ——秉承协同联动。统筹处理好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各方协作、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政策深度叠加、创新举措有机融合、企业群众得到实惠。

      ——秉承公平法治。强化法治思维,用好法治手段,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市场准入,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平等享受支持政策。

      (三)建设目标

      到2021年末,营商环境短板弱项明显改善,所有涉企事项可“全程网办”率达到90%以上,部分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到2023年末,“六最”目标基本实现,以企业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人才机制活力和政策吸引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在全市居前,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便捷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宜居宜业的发展环境迈入全市第一方阵,力争一批营商环境重点指标进入全市前列。

      到2025年末,“六最”目标全面实现,营商环境整体实现新的跃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基本形成。

      二、重点改革任务

      (一)锚定审批最少的营商环境,提高市场开放度

      提高市场准入开放度。

      1、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2、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3、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养老、托养、教育等领域,在环保、交通、能源、社会事业等领域向民间资本集中推介一批商业潜力大、投资回报机制明确的项目,在交通运输、信息产业、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提高市场竞争开放度。

      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

      对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开放平台、公共服务等工程全面引入竞争机制,鼓励优秀的专业化外资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参与共同开发共同建设。

      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6、以“两步申报”改革为牵引,推进海关自主5G报关系统延伸至我县政务大厅,进一步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

      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7、清理减并多头审批、重复审批。进一步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依法依规整治变相审批。加大向乡镇放权力度。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8、坚持告知承诺是原则、审批备案是例外。到2025年,将行业经营涉及的行政审批与企业营业执照全面合并,从根本上破解企业“准入不准营”难题。

      9、对“证照 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二)锚定流程最优的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满意度

      打造政务服务总门户。

      10、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现有政务服务事项前端受理功能,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在不同部门平台重复注册验证、重复录入查询等问题,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打造“纵横全覆盖、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流程全链条、服务全渠道”的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实现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

      推进“一件事”流程再造。

      11、利用大数据主动研判企业和群众潜在的个性化、多元化服务需求,以为企业和群众便捷高效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围绕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全过程,全链条重塑再造审批流程,按照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构建办理“一件事”主题和服务场景,实施“集中受理、自动分送、协同办理、统一办结”集成服务。

      深化政务服务全程网办。

      12、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由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

      13、进一步改革制约全流程网上办理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政府部门核发的证照批文,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原件。

      探索全省通办跨省通办。

      14、聚焦保障改善民生,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婚育、出行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推动社会保障卡申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结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户口迁移、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就业创业、婚姻登记、生育登记等个人服务高频事项加快实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聚焦助力惠企利企,围绕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和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经营许可等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

      15、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设置“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专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窗口,有条件的地方可延伸到村(社区)。到2021年,基本实现个人服务和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到2025年,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

      (三)锚定体制最顺的营商环境,提高服务创新度

      建立市场导向的创新生态。

      16、以产权明晰为基础、产权激励为核心,着力打造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的卓越创新环境。

      17、明晰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间的产权关系,鼓励企业将科研院所未确权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推动更多创新成果进入市场。

      18、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创新资源配置的 导向作用,推动市场主体间联合创新、创造、创业。

      19、推动产业技术体系创新,以技术的群体性突破支撑引领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

      20、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水平和效率,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强化“两法”衔接机制,积极推动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

      21、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

      22、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加快建设“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平台。

      23、探索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保险促进工作,推动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持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转化能力。持续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便利化改革,扩大专利代理行业开放,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优化司法程序质量指数。

      压减解决商业纠纷的耗时。利用智能辅助办案平台,提升立案、送达、审理效率;出台关于严格遵守审限、加强审判时间节点和流程管理的规定;加快整合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法院与公安、民政等部门联网对接;

      优化司法评估拍卖系统,提高资产处置效率;深入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降低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时间成本,支持律师凭律师调查令依法调查收集证据。

      26、降低解决商业纠纷的费用。发挥诉讼费的调节分流功能,严格把握诉讼费减、免、缓条件,依法降低商业纠纷的诉讼成本。

      27、优化审判管理和诉讼程序。完善法院审判流程管理,优化随机分案等案件管理程序。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设置速裁庭或诉裁团队。提升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

      28、积极引入社会第三方参与诉讼服务工作。不断完善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深化司法公开。

      29、健全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外部调解主体引入,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在银行、保险、证券商事纠纷各领域建立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多元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全面落实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推进律师参与诉前调解、法院司法确认的工作机制。

      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

      30、面向融入国际创新链和产业高端,建立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覆盖全链条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

      31、巩固推广高新技术超市服务模式,扩大科技企业创新券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比例。

      32、推动军民融合领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

      培育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应用场景。

      33、鼓励支持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在智慧城市建设、农商文旅体融合、绿色低碳发展等场景中广泛应用,推动建设一批示范工程,推进新技术应用推广、新产业裂变催生、新业态衍生发展、新模式融合创新。

      34、完善创新产品推广示范目录,优化纳入目录范围的创新产品种类和数量,对目录内创新产品采购人给予一定风险补偿、保费补贴支持。

      35、探索建立新经济产品(服务)供需对接机制、推广应用容错机制,开展新产品(服务)推广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

      完善人才引育和评价激励体系。

      36、围绕构建国际一流创新链和满足产业高端需求,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引进培育人才,遵循市场规律配置激励人才。

      37、坚持“运才运用”,把结果导向贯穿人才引育留用全链条,完善识才认才“好机制”,打造引才聚才“好平台”,营造育才成才“好环境”。

      38、创新多元人才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

      39、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建立健全人才创新创业综合配套服务体系,维护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

      40、加快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营造宜居宜业的创新生态环境。建立普惠式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房屋购买、简化落户、子女入学等证明和办理手续,全方位支持创业创新。

      (四)锚定机制最活的营商环境,提高改革融合度

      拓展“承诺制+标准地”改革。

      41、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由备案类项目向核准类项目延伸,充分发挥承诺制集成效应。

      42、按照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做承诺、事后强监管的原则,推动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全面落实。

      43、实施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先行完成区域评价,先行设定控制指标,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到 2025年,全县区域评估完成率不低于90%,区域评估成果100% 应用,从项目立项(备案)到开工建设各环节累计审批审批时限较法定时限平均缩短三分之二以上。

      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

      44、贯彻落实《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完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配套制度,以整体性政府的服务理念、服务路径和服务方式,强化系统、业务、数据、技术、人员“五个融合”切实推动审批服务由“碎片化”向“集约化”转变,释放审批服务改革“物理集中”至“化学反应”的集成效应。

      完善“一个系统管监管”改革。

      45、完善以“互联网+监管”为核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信用监管为支撑、重点监管为补充、包容审慎监管为辅助的新型综合监管制度。

      46、健全与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相对应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对政府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效能评估的能力,强化监管的“再监管”,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推进“一个平台管交易”改革。

      47、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不断拓展平台覆盖范围,推进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逐步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

      48、推进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信息“五公开”,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制,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优化“一条热线管便民”功能。

      49、健全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绩效管理、分析研判的业务闭环,将12345热线建设成集咨询、投诉、求助、建议、举报等功能为一体的,涵盖电话、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多渠道的,便民高效、一号对外的全市政务服务“总客服”。

      (五)锚定效率最高的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度

      推广惠企政策“一窗通办”。

      50、优化惠企政策归口汇总机制,提高惠企政策清单更新频次。在“一网通办”框架下,按照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统一入口、一键申报、后台分送办理,逐步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受理、一口咨询”服务。在各级政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试点惠企政策“零差别受理”综合窗口。

      推行企业开办即时审批。

      51、将企业注册、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税票和税控设备申领、社保登记、公积金开户等全部纳入“开办企业”流程,推行线上“一网申请”线下“一窗办理”,实施免费刻章、免费发放税务Ukey,力争到2021年实现全省域新开办企业“1天办”,到2023年实现“即来即办”“零成本”,到2025年实现企业开办全类型、全区域、全流程无人工干预智能审核、即时审批。

      办理建筑许可效率和质量双提升。

      52、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线上线下“一站式”办理,推动1万平米以下的社会投资产业类项目24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前全过程审批服务,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提高建筑质量控制指数(质量控制与安全机制、责任与保险制度等)。

      53、到2023年,压缩房屋建筑工程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总时限至30个工作日,市政管线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总时限至26个工作日,电力工程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总时限至32个工作日,小型低风险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总时限至16个工作日。到2025年,实现办理建筑许可效率和质量双提升,基本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简化水电气暖等市政设施接入。

      54、水电气暖等市政设施接入统一纳入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推进水电气暖接入外线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等环节的并联审批、同步办理,逐步取消审批。

      55、全面推广用电报装“三零”“三省”服务。提高电价透明度,减少企业用电支出,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落实电力交易市场化改革部署,开展绿色高载能企业跨省联动交易试点,全面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政策。

      56、提升电力供应可靠性,加快主配网供电网络建设,完善停电提前告知和应急服务机制,建立中断供电惩罚机制。

      57、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城区报装容量250千瓦以下,农村地区100千瓦以下)办理时间不超过3天(不含外线工程,下同),高压单电源用户接电时间不超过20天,高压双电源用户不超过30天。

      58、持续推进获得用水用气用暖便利化行动,水气暖报装时间分别控制在4天、5天、5天。加快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具备条件的大用户协调供气单位直供,落实“煤改气”用户改造优惠政策。推进水电气暖接入和服务标准化,提供办理进展可查询服务,做到接入标准、服务价格公开透明。

      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

      59、优化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置,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纳税费“一窗办理”。

      60、在各级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置企业服务专区(绿色通道),实现企业间转移登记当场缴税、当场发证,一个环节、一次完成。

      61、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一网通办”门户网站增加网上受理企业转移登记业务,实现网上受理、缴税和发放电子权证。

      62、进一步降低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门槛,明确任何人均可以根据国家和我县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的相关规定,按地址查询全县已经登记的不动产自然状况、查封抵押限制状况、地籍图以及非居住房屋权利人等信息。

      63、加强对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查询工作的宣传,向社会公开律师尽职调查各项信息的获取渠道。完善地籍图更新机制和地籍测绘独立投诉机制。研究推进水、电、气、网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推行在商业银行网点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

      64、探索在公开地图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和地籍图。到2021 年,我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面实施,查封、抵 押、注销登记即来即办,一般登记压缩至3天,复杂登记压缩至 7天;到2025年,不动产登记更加便利,一般登记全部压缩至1天。

      提高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

      65、探索推进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工作,扩大动产抵押类型。推动建立以担保人名称为索引的电子数据库,实现担保权人(或其代表)对担保品的登记状态可查询、修改或撤销。

      66、按照商业银行可持续、“保本微利”的原则,建立差异化的小微企业利率定价机制,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继续保持在合理水平。

      67、促进“银”“担”全面合作,逐步扩大融资担保基金规模。

      68、完善对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升融资担保能力。

      69、继续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降低担保费率,不收或少收保证金。持续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加快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扩大税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为诚信纳税的高科技、轻资产民营以及中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纯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等。

      70、持续提升企业申贷获得率,完善初创企业增信机制,引导本地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适当提高贷存比等指标容忍度,将小微企业1000万元以下额度抵押贷款业务平均办理环节优化至4个、申请材料精简至6项、办理时间压缩至8个工作日内,增强企业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

      71、持续提升企业直接融资便利度,实施上市企业倍增行动和债券优先发展计划,加大对市场主体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支持力度。

      优化提升纳税服务便利度。

      72、拓展网上办税事项,简化办税流程,减少办税环节,强化数据共享,加快建设“便利化办税 +网络化服务+个性化推送+在线化审核+数据化管理”为一体的电子税务局,实现日常业务“网上办”,咨询辅导“在线办”,单一业务“掌上办”、关联业务“一键办”。

      73、推进出口退税申报由“无纸化”向“免填报”跨越,一、二类出口企业和新旧动能转换企业退税审批时间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

      74、全面实施“征前减免”税费优惠改革,实行税收优惠“不来即享”,实现税收协定优惠事项先受理备案后录入,确保企业100%享受税收红利。到2025年,力争平均办税时间压缩到年均49小时以内。

      推进阳光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75、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细化完善政府釆购(含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机制,试行在部门预算批复后60日内公开本部门政府采购意向。

      76、同步完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规定,包括公布中标和合同信息,细化和规范招标需求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投标文件澄清、异常低价识别管理等相关规则,规范和优化招标投标过程及标后管理、异议处理、合同履约、投诉等监督管理制度等。

      77、以道路维修养护等工程和服务招标投标为重点,明确界定项目分类标准及适用规则,按全流程全覆盖要求向社会公布道路维修养护等工程和服务的采购信息和执行情况信息,进一步压减办理时限和申报材料。

      推进劳动力市场透明监管。

      78、扩大“一网通办”就业服务接入事项,进一步优化就业参保登记流程,强化各部门服务和数据协同,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

      79、根据国家要求,结合实际,继续研究优化费率结构、综合社保缴费年度调整等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80、落实就业补贴政策,围绕企业创业全过程打造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扶持链。

      81、优化企业招聘与职工职业培训管理服务,帮助民营企业缓解“招聘难”问题。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标准体系,开展对创建达标企业的正向激励。

      优化企业正常跨区迁移服务。

      82、支持企业适应产业结构调整、符合产业地图布局、拓展发展空间、适应行政管理的合理迁移行为。

      83、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开通全县企业跨区迁移服务专窗,符合正常迁移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办妥相关迁出手续。

      进一步提高办理破产便利度。

      84、深化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易注销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简易注销决定。降低注销成本,探索提升企业和个体普通注销登记便利化的实施路径,推动税务清税注销便利化。

      85、研究被吊销企业市场退出机制,完善破产程序启动机制和破产企业识别机制,探索重整识别、预重整快速审理,建立常态化处置“僵尸企业”政府法院联席会议机制,系统性推进破产审判提速增效,降低企业退出成本。

      86、创新破产转化机制,研究出台“立转破”“审转破”方案,纵深推进“执转破”改革。深化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实现简单破产案件标准化处置,提高破产办理效率。

      87、加快建立破产税务便捷处理机制,持续优化相关涉税业务的操作规程。

      88、开发破产案件全流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破产案件办理全节点管控、债权人线上表决及结果自动统计、分配方案自动生成及校核、委托评估审计事项全网公开、大数据辅助管理人业绩考核等功能,全面加强对破产案件的质效管理。到2025年,无产可破案件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压缩在5个月内办结。

      加快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

      89、建设我县政务服务中介超市, 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公示公开,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

      90、实行除法律明确规定外,由市场主体自主选择中介服务。建立健全“市场主导、行业自律、政府监管”三位一体的中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研究制定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

      91、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发展规划、风险规避指引等专业服务。

      (六)锚定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提高审批服务精准度

      探索“即报即批”服务。

      92、强化电子证照和电子材料共享应用,实施无感申报(“秒报”)模式,实现办事信息零填写、申请材料少提交。

      93、拓展“即报即批”服务事项范围,使更多事项通过信息共享、自动比对、核验申请信息,实现基于申请材料结构化、业务流程标准化、审批要素指标化的系统无人工干预自动审批。

      推行“不打烊”政务服务。

      94、推进智能服务进大厅,全面提高“政务服务一体机”、“三晋通”APP的普及率和可办事项数,推出一批凭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即可实现自助办理的“无人审批”事项,全县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可“不见面审批”。

      95、推进“政务服务一体机”进驻银行、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建设“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超市”。推动“政务服务超市”向村(社区)级网点延伸,为群众提供“一窗式”政务服务,实现审批服务“自助办”、便民服务“就近办”。到2025年,实现“政务服务超市”覆盖全县50%的村(社区)。

      全面推行导办帮办代办服务。

      96、普及完善咨询导办帮办窗口,落实全省统一的导办制度、指导手册、工作流程,实施“一窗受理、一表填报、专人负责”的导办帮办代办服务举措,实现政务大厅办事咨询导办全覆盖,遇到问题贴心帮办。

      97、建立重点投资项目“项目长责任制”,升级重大项目审批全程代办服务制度,对县重点投资项目实行一对一精准服务,为项目落地提供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高质量服务。

      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98、建设线上全覆盖、线下全联通、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推进线下实体大厅、服务窗口和线上办事大厅、移动终端等各类政务服务渠道全覆盖。

      99、围绕政务服务全流程办事环节,综合运用积分制管理,在各级政务大厅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事一评议”全覆盖,拓展“一事一回访”意见反馈渠道,规范“一事一监督”政务服务行为,强化“一事一考核”评议结果应用,倒逼各部门主动提供有温度、快速度、好态度的“好评”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力度

      组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统一领导、分管负责同志分工牵头的营商环境建设领导体制,成立“六最”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机构编制及人员力量配备,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懂业务、勇创新的营商环境建设干部队伍。健全县直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以及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财政扶持力度

      研究制定财政扶持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财政扶 持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通过财政资金奖励、补助、贴息、返还 等形式,吸引、撬动企业、资金、技术、服务等流动性生产要素 向夏县集聚。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建立 健全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金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

      (三)加强督导落实力度

      对已出台的政策组织开展“回头看”,定期检查评估涉企政 策的知晓度、覆盖面和到达率。建立健全“六最”营商环境建设 专家咨询机制,通过专题调研等方式,聚焦营商环境重点领域, 提高营商环境改革精准度和市场主体获得感。

      (四)加强专项考核力度

      将营商环境考核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 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营商环境建设激励机制,设立优化营商 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 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加强问责纠错力度

      正确把握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要 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 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 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 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有 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 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对有 热情干实事的干部予以鼓励保护,为创造性人才发挥作用、施展 才华搭建更加广阔的舞台。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日印发

    文件:关于印发《夏县“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pdf

    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