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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第五期信息公告

    时间:2022-09-22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信息索引号 012925369/2022-00855 发布时间 2022-09-22
    发布机构 夏县人民政府 文号
    主题词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 体裁 其他

      本期公布284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肉制品、罐头、饮料、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2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样品281批次。

      不合格样品3批次,分别为:

      1. 夏县瑶峰镇小翠菜店销售的韭菜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检验机构为河南恒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 夏县瑶峰镇美珍蔬菜店销售的油麦菜中毒死蜱和氟虫腈超标,检验机构为河南恒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 夏县瑶峰镇绍杰成都记忆老火锅店使用的盘子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超标,检验机构为河南恒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281批次,具体为:

      1.糕点2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等6项指标。

      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6项指标。

      3.罐头5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微生物等6项指标。

      4.酒类10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外观标识语等5项指标。

      5.粮食加工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等4项指标。

      6.乳制品1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4项指标。

      7.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7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等4项指标。

      8.水果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等6项指标。

      9.调味品10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等5项指标。

      10.饮料 4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理化指标等5项指标。

      11.肉制品27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等3项指标。

      12.豆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4项指标。

      13.饼干9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4项指标。

      14.食糖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等2项指标。

      15. 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等2项指标。

      16. 糖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等3项指标。

      17. 速冻食品1批次,检验项目污染物含量、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等4项指标。

      18.蛋制品1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理化指标等5项指标。

      19.薯类和膨化食品10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理化指标等5项指标。

      20.食用农产品89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等5项指标。

      21.餐饮食品3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重金属,理化指标等5项指标。

      22.水产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理化指标等5项指标。

      备注:

      · 毒死蜱

      ·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毒死蜱在菠菜、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分别为0.1mg/kg、0.05mg/kg。毒死蜱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导致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杀螨剂,杀虫谱广,活性较高,药效迅速,适用于花生、大豆、棉花、果树、蔬菜的害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韭菜中的残留限量值为0.5 mg/kg。造成蔬菜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农业种植者在种植过程中未考虑农药的半衰期,超量施用农药或休药期不足。

      · 氟虫腈

      · 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杀虫谱广,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氟虫腈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氟虫腈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但是如果餐(饮)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饮)具上的残留,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作为一种非食用的合成化学物质,应控制人体的摄入。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20220921.xls

      3.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20220921.xls

      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1日

      附件:

            附件1:检验项目.docx

           附件2:合格产品信息-20220921.xls

           附件3: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2022092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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