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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第二期信息公告

    时间:2022-08-26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信息索引号 012925369/2022-00799 发布时间 2022-08-26
    发布机构 文号
    主题词 其他 体裁 其他

      本期公布358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饮料、罐头、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糖、豆制品、肉制品、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方便食品、饼干、蛋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蜂产品、冷冻饮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二十六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样品355批次。

      不合格样品3批次,分别为:

      夏县水头镇乐乐福购物广场经销的长豆角(豇豆),灭蝇胺检出值为0.61mg/kg,标准规定≤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夏县瑶峰镇王小二水果店经销的香蕉,噻虫嗪检出值为0.041mg/kg,标准规定≤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夏县鼓楼超市有限公司经销的方便湿面,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7*105,1.4*105,1.7*105,1.3*105,1.5*105,标准规定n=5,c=2,m=10000,M=100000,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355批次,具体为:

      食用农产品146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真菌毒素、食品农药残留、食品兽药残留等项。

      调味品30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污染物、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项。

      粮食加工品20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污染物、微生物等项。

      饮料18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污染物、微生物等项。

      罐头14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污染物、微生物等项。

      酒类14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污染物等项。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4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污染物等项。

      食糖13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项。

      豆制品10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污染物、微生物等项。

      肉制品9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项。

      乳制品9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三聚氰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项。

      淀粉及淀粉制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污染物、微生物等项。

      糕点7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污染物、微生物等项。

      饼干5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项。

      蛋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微生物等项。

      方便食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项。

      速冻食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污染物、真菌毒素等项。

      糖果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真菌毒素、微生物等项。

      蜂产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微生物等项。

      冷冻饮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项。

      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食品农药残留等项。

      蔬菜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项。

      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微生物等项。

      水果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项。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项。

      水产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食品添加剂等项。

      备注:

      1.灭蝇胺是一种具有触杀功能的昆虫生长调节剂,干扰蜕皮和蛹化,对美洲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长期食用灭蝇胺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豇豆中灭蝇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保证豇豆收成和良好卖相,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2.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蛴螬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香蕉中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3.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附件:1.2022年度第二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2022年度第二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4日  

    附件1:2022年度第 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2:2022年度第 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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