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夏县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2-07-22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信息索引号 | 012925369/2022-00712 | 发布时间 | 2022-07-22 | ||
发布机构 | 夏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夏政办发〔2022〕30号 | ||
主题词 | 农业、畜牧业与渔业 | 体裁 | 其他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夏县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
夏县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控农作物有害生物和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人民健康,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运城市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预案》《夏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编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夏县县域内发生的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协同应对、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防控。
1.5 灾害分级
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根据《山西省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分级标准》,按照发生面积、发生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3个级别。分级标准详见附件3。
2 应急指挥体系
成立县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全县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生物入侵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农业有害生物及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领导组,组织和指挥本辖区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1 县指挥部
指 挥 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应急局局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根据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实际情况,指挥长可抽调县直相关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组成、职责等见附件2。
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辖区内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县指挥部负责本辖区内较大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较大以下的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的领导组具体负责组织、县级指挥部指导。
跨县界的较大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由市指挥部协调。
2.2 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县指挥部成立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现场处置组、综合保障组、社会稳定组、新闻报道组、技术专家组等5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并吸收乡(镇)指挥部人员和应急队伍人员组建。
2.2.1 现场处置组
组长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事发地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进行初步分析及技术研判;按照县指挥部批准的应急处置方案,开展现场调查、应急监测、病虫控制等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指导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单位开展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灾害发生和处置情况,并按县指挥部的决定落实工作措施。
2.2.2 综合保障组
组长单位: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成员单位: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邮政管理局等相关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农药、药械等应急物资的准备、运输及应急车辆的调度等工作;提供应急处置航空作业优先保障;气象信息服务保障等。
2.2.3 社会稳定组
组长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当地交通管制,维护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应急道路畅通;做好灾情处置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2.2.4 新闻报道组
组长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积极引导舆论,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关切。
2.2.5 技术专家组
组长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对灾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及技术研判,确定灾害发生等级;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科学论证,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建议,并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形成灾害发生原因、危害及影响的调查意见,提出生产恢复及生态修复的建议。
3 重大风险防控
县农业农村局应当健全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体系,应当组织开展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监测。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本辖区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处置需要,开展应急业务培训和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4 监测预警
4.1 监测体系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专业机构对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的发生、迁移、蔓延、扩散等进行监测;对监测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汇总,组织专家团队开展趋势会商,分析预测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对农业生产、人民健康、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造成的影响,并提出预警建议,并按规定报县指挥部。
4.2 信息报告
县农业农村局是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的责任报告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乡(镇)农科站负责本县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的调查。灾害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将事件报告县农业农村局,经有关专家核实后,应在12小时内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农业农村局,报告可采取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两种形式。
4.3 灾害预警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监测信息,按照农作物有害生物和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性质、种类、涉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时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和黄色表示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3个预警级别,红色为最高级别。
5 应急响应
5.1 先期处置
当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发生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在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报告的同时,应及时组织专业化防治队伍采取应急防治措施予以应对,并将灾情和先期处置情况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县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发生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事件的报告后,要组织专家组对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进行核实,开展风险性分析、研判和评估,并报县指挥部。
5.2 分级响应
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发生后,按照全县灾害应对工作需要,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3个等级。各等级响应条件详见附件3。
5.2.1 三级响应
灾害发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分析、研判和评估,认定事件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三级响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县指挥部派员前往灾害发生地,指导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信息,视发生情况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咨询、指导或提供支援。
2.事发地指挥部收集、汇总、核实资料,组织专家分析、研判、评估,划定防治区域,确定采用何种应急措施。
3.紧急协调,调拨所需防治物资、设备、资金。
4.组织专业化防治队伍开展防治,将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5.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如发生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1.事发地指挥部要立即上报县指挥部,并划定疫情发生区和监测区。在本辖区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相关植物及植物产品调运,铲除、销毁染疫植物或相关植物。
2.对疫情发生区内相关生产单位以及物流集散地进行物流摸底调查,重点检查外调货物及其包装物是否夹带检疫性有害生物,根据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传播和危害特性,进行应急处置,采取以检疫措施和农业、物理、生物、化学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
3.对疫情发生区和监测区疫情变化情况实施24小时监测,做好疫情监测记录,每日向县指挥部上报监测信息。
5.2.2 二级响应
灾害发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分析、研判、评估,认定事件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决定启动二级响应,在三级响应措施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县指挥部要立即派出工作组前往灾情发生地,指导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
2.做好扩大应急的准备。
5.2.3 一级响应
灾害发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分析、研判、评估,认定事件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决定启动一级响应,在二级响应措施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县指挥部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报告灾情信息,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信息通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落实各项应急举措。
2.县指挥部立即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前往灾情发生地。了解前期处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灾情应对。
3.会商、分析和研判灾情形势,研究制定灾情处置方案,并根据灾情发展态势及时调整方案。
4.专家对灾情应急处置提出对策建议。
5.必要时报请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支援。
5.2.4 响应终止
当符合以下条件时,根据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终止响应:
1.农作物有害生物和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经过防控,扩散蔓延势头得到控制。
2.不再对农业生产构成威胁。
5.3 安全防护
县指挥部根据灾害事件发生的类型和特点,为现场处置人员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应急人员严格遵守事发现场出入程序,听从指挥。各级指挥部配合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做好灾害事件危害群众安全的防护工作。
5.4 信息发布
县指挥部收集、汇总和核实有关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危害、损失、控制等情况,统一发布信息。
6 后期处置
6.1 总结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县指挥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当地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的起因、应急防治行动开展情况、应急防治效应、灾害损失、经验教训、人员装备使用及生产恢复等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提出可行性意见和措施,并将书面总结报告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6.2 恢复生产
应急响应结束后,县指挥部要稳妥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灾后恢复生产计划,积极做好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工作,帮助受灾农户尽快开展生产自救,减轻因灾害造成的损失。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保障
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要明确应急响应的联络人,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要完善与各成员单位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特别是现场应急通信系统性能完好,确保现场指挥部及现场各应急工作组之间的联络畅通。
7.2应急队伍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要组建一批高素质、反应快速、高效处置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专业化防治队伍,配备能满足应急防控需要的施药机械,全面提升防控能力。
7.3经费保障
将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监测预警、风险防控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根据灾害应对需要,及时划拨应急防控经费。
7.4 物资保障
建立县、乡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应急处置物资的储备机制,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药、药械等物资的调配。应急处置物资储备要充足。
7.5 技术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专家对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开展技术研究,不断提高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的综合治理水平。
7.6 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农业农村局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危害、防控重要性和防控技术进行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培训,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对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
8.1.1 农作物有害生物
指危害农作物及其产品并造成经济、产量损失的农业病、虫、草、鼠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8.1.2 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指对农业生态系统、生境、物种、人类健康带来威胁的任何非本地的生物,这些生物离开其原生地,经自然或人为的途径传播到另一个环境,能在当地的自然或人为生态系统中定居、自行繁殖和扩散,最终明显影响当地生态环境,损害当地生物多样性以及人类健康等。
8.1.3 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指在我国境内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纳入农业农村部或各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发布名录的农业病、虫、草等有害生物。
8.2 预案管理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评估,符合修订条件的,要及时组织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8.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