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委托基层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个体工商户核准登记审批事项的批复
时间:2021-11-30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信息索引号 | 012925369/2021-00151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
发布机构 | 夏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夏政函〔2021〕2号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夏政函 |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委托基层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个体工商户核准登记审批事项》的情况说明已收悉,经2020年12月24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个体工商户核准登记业务委托给县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二、办理后“双告知”要推送的部门为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和相关监管部门。
三、县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登记注册人员由县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配备。
特此批复
夏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