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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运城市夏县庙前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09-07      信息来源: 夏县政府网     浏览次数:     【字体:

    山西省运城市夏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下设五个办公室及两个事业单位,五个办公室分别为:

    党政综合办公室

    党群办公室

    综合治理办公室(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

    经济发展办公室

    社会事务办公室

    两个事业单位分别为:

    庙前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庙前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

    二、部门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党的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党员干部培训、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等工作的宣传落实。内设组织、纪检监察、宣传、政法、统战等岗位,至少确定专职监察员一名。

    (二)党群办公室

    负责群团、科技推广普及、残疾人保障等工作。内设工会、共青团、妇联、科技、残联等岗位。

    (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

    负责综合执法

    具体执法事项为:

    开展辖区内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对违法占地、违法采矿、违反城乡规划、违反测绘法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并查处;

    开展辖区内畜牧兽医执法工作;

    开展农业(农机)执法日常巡查、投诉举报、调查取证等工作;

    开展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卫生、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情况的执法检查,并配合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依法负责辖区内其他执法事项。

    执法活动要有相关站所有资质人员参加,遇有本乡无法独立完成的重大执法活动,应及时报告县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县上部门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联合执法。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工业、农业、财贸经济的规划、管理、协调,财政预决算、财务管理、计划统计、自然资源、水利水保、城乡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内设工业、农业、财贸、会计、出纳、统计、自然资源、水利水保、村乡规划建设、城乡管理、招商引资等岗位。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村政管理、社会救助、文旅以及教科、卫生健康体育、劳动保障、应急管理等工作。内设民政、教科、文旅、劳动保障、应急管理、卫生健康体育等岗位。

    (六)庙前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乡村的农、林、水、自然资源、财经、企业、文化、卫生、应急、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县级业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负责辖区内种植业规划、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推广、灾情的监测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信息服务等工作;

    负责辖区内农机具购置补贴、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农业机械化统计、农机工程项目,组织农机户和农机经营者开展农机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农业机械登记、检验及驾驶人考试、发证等工作;

    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疫病监测、种畜禽管理、新技术推广、品种改良等工作,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和兽药管理工作;

    负责辖区内土地承包管理、合同纠纷调处及土地合理有序流转、村级三资管理及财务审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经信息统计等工作;

    负责辖区内植树造林、林业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平衡;

    负责辖区内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河道管理、农村饮水安全、水利工程设施管护、水利科技推广、防洪、排涝、抗旱、防汛及重点水利工程占地协调、附着物赔偿协调等工作;

    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和权属纠纷调处,协助做好生态修复、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及各类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负责编报全乡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指导、监督乡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规范财务收支行为;负责对各项涉农专项资金的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

    促进全镇民营经济发展;

    发展全镇文化卫生事业;

    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管理和救援等工作;

    负责辖区内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事务、劳动者权益维护、人才服务、在外务工人员服务、信息报送统计等工作;

    做好其他便民服务工作。

    (七)庙前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

    负责协助做好辖区内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宣传教育、职业培训、信息采集、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矛盾化解、安置就业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895.76万元、支出总计1901.72

    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28.02万元,增加20.9%,支出总计增加327.98万元,增加20.8%。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单位在职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95.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5.76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0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7.97万元,占比33.02%;项目支出1273.75万元,占比66.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95.76万元、支出总计1901.7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28.02万元,增加20.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327.98万元,增加20.8%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单位在职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01.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7.98万元,增加20.8%.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构改革,单位在职人员增加。其中,人员经费528.31万元,占比27.78%,日常公用经费99.6万元,占比5.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01.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5.49万元,占31.8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04万元,占6.9%;卫生健康(类)支出23.54万元,占1.2%;农林水(类)支出1109.65万元,占58.3%;住房保障(类)支出31万元,占1.7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605.49万元,支出决算60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601.89万元;用于财政事务3.6万元。较2019年决算减少39.96万元,减少6.1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2.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8.3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支出323.32万元;五险一金支出64.86万元;公用经费99.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58元;印刷费20.9万元;电费10.92万元;维修费15.67万元;劳务费19.73万元;会议费1.4元;租赁费1.7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0元,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务接待;公务出国(境)费0元,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出国(境)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9减少17.4万元,减少14.87%。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共计92.6万元,本单位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夏县庙前镇人民政府(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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