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教育科技局2019年财务决算
时间:2020-09-22 信息来源: 夏县政府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夏县教育科技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教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指导各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工作。
4.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内外对我县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
5.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全县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编写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6.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县域内外国专家的管理。
7.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8.指导全县成人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9.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
10.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
11.组织指导县域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学籍管理等工作。
12.组织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组织开展全县教育水平和质量检测。
13.组织实施国家、省关于科技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定全县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科技发展行政执法工作。
14.负责各类科技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攻关,指导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
15.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的发展。
16.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引导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17.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负责拟定科技成果管理和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18.提出科技体制改革建议,审核相关科研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的组建和调整,组织科技合作与交流。
1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2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有关职责分工。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9年,夏县教育科技局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部门决算由夏县教育科技局、青少年活动中心两个部门组成。
2019年初单位编制人员78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62人,实有人员55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41人。 2019年末单位实有人数67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55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4260.6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524.66万元,下降26.35%,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初结转上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等资金2734.7万元。
2019年度支出总计4260.68万元。支出总计减少1524.66万元,下降26.35%,主要原因是2019年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比2018年减少2312.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42.6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9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97万元,占比18.42%;项目支出2852.69万元,占比81.5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54.85万元;支出总计4254.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90.8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95.9万元,增加29.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8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8.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90.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3239.77万元,占76.14%;科学技术(类)支出51.7万元,占1.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12万元,占0.99%;卫生健康(类)支出22.88万元,占0.54%;住房保障(类)支出26.02万元,占0.61%;其他(类)支出108.34万元,占2.5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8.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7.3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85.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5万元;公用经费40.7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0.7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5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556万元,占比100%,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7万元,全部为机关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2.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4.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2905.885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三个项目)。
(1)2019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一是公用经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各义务教育学校;二是确保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定生均标准: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寄宿生公用经费200元/生年,取暖费85元/生年,不足100人的教学点按100人足额拨付公用经费;三是公用经费专款专用,保障各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
绩效评价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9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77.74万元,执行数为2177.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19年公用经费2177.74万元分春秋两季及时足额拨付到各义务教育学校;确保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达到省定标准;确保学校正常运转,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全县义务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师生、群众对公用经费支出的合理性、有效性满意率高。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一是全面落实教育领域惠民政策 , 助力教育精准扶贫 , 切实减轻贫困学生家庭负担 ;二是严格落实资助标准,全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分1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3000元/生年三个档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享受最高档次;三是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资助实施方案,确定资助对象,规范资助程序,确保各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
绩效评价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1.4万元,执行数为15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此项目资助资金全部及时足额拨付到学校,全部打入学生和家长银行卡,全年发放国家助学金151.4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536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554人次,实现了精准资助。
(3)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补助经费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一是全面落实教育领域惠民政策 , 助力教育精准扶贫 , 切实减轻贫困学生家庭负担 ;二是严格落实资助标准,贫困幼儿资助1000元/生年,小学贫困寄宿生补助1000元/生年,初中贫困寄宿生补助1250/生年;三是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资助实施方案,确定资助对象,规范资助程序,确保各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
绩效评价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2.925万元,执行数为522.9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此项目资助资金按照资助标准,全部及时足额拨付到学校,全部打入学生和家长银行卡,2019年全年发放资助金522.925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0117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4142人次,实现了精准资助。资助实施过程严格按政策规定,公开公平公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