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公安局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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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1-09-15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单位地址:夏县东风西街24号
联系电话:(0359)-8536852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负责人姓名:赵军
一、贯彻落实旗委、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决议及批示。
二、掌握、分析全旗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与社会治安的情况和形势,研究制定对策。
三、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恐怖活动、邪教组织。
四、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
五、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六、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复杂场所和特种行业。
七、依法管理道路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处理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