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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县教育局部门职能

    时间:2024-01-19      信息来源: 夏县政府网     浏览次数:     【字体: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4-01-19
    发布机构 文号
    主题词 其他 体裁 其他

      单位地址:夏县东风西街31号

      联系方式:(0359)8532660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负责人姓名:杨天虹

      主要职责:

      1.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教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指导各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工作。

      4.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内外对我县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

      5.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全县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编写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6.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县域内外国专家的管理。

      7.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8.指导全县成人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9.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

      10.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

      11.组织指导县域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学籍管理等工作。

      12.组织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组织开展全县教育水平和质量检测。

      13.组织实施国家、省关于科技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定全县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科技发展行政执法工作。

      14.负责各类科技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攻关,指导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

      15.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的发展。

      16.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引导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17.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负责拟定科技成果管理和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18.提出科技体制改革建议,审核相关科研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的组建和调整,组织科技合作与交流。

      1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2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科技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科技局拟订。

      内设机构

      包括6个行政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管理股、计划财务股、基础教育股、科技发展股、党建办;9个事业股室分别是:职业成人教育办公室、电教装备办公室、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夏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夏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教学研究室、勤工俭学办公室(思想政治教育股)、师资培训股、安全办。

      1.办公室    

      (1)负责处理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牵头组织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事项的调查研究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决定的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2)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3)负责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来信来访、安全保密、政务应急、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

      (4)负责机关事务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决议决定及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

      (5)协助领导就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事管理股  

      (1)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工作,指导局属学校干部人事工作,推荐县管高中领导干部。

      (2)牵头拟定全县教师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政策,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3)组织指导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职务评聘、编制、待遇、考核奖惩、支教交流、调整流动及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

      (4)组织指导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中小学校长年度考核和轮岗交流等项工作。

      (5)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干部培训工作,牵头全县教育人才援疆援藏和高学历人才引进工作。

      (6)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妇女儿童工作。

      (7)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3.计划财务股   

      (1)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

      (2)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政策。

      (3)负责教育部门经费预算和决算。

      (4)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5)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和监督,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教育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改造工作,监督落实建设标准。

      (8)负责教育系统学生资助和助学贷款办理工作。

      4.基础教育股   

      (1)负责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定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和相关发展政策。

      (2)负责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拟定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并监督指导学校组织实施。

      (3)负责落实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

      (4)负责全县初中、小学的入学和毕业资格审定、学籍管理、毕业会考、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5)组织编写地方教材,监督基础教育教学计划执行和教材、教辅用书、教学用具的使用情况,推进课程改革。

      (6)负责中小学校体育、艺术、卫生健康、国防教育等工作,督促学校体育、艺术、卫生设施建设,组织中小学体育竞赛、艺术交流及军训工作,负责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健康指导工作。

      5.科技发展股    

      负责落实县教育科技局承担的科技工作各项职责。  

      6.党建办  

      负责县教育科技局机关党建日常工作,负责县教科党工委日常工作,具体落实教科系统党建工作各项职责。

      7.职业成人教育办公室

      (1)承担全县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

      (2)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3)承担全县成人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宏观指导工作;

      (4)指导农村成人教育和城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5)指导全县社区教育工作;

      (6)指导全县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教师进修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7)指导各类成人函授站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的方针、政策;

      (9)负责全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的报名和考籍管理、考试成绩合格证发放、毕业生的思想品德鉴定及毕业证办理等;

      (10)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牵头拟定民办教育有关政策规定,审批、撤销各类民办教育机构。

      8.电教装备办公室

      (1)负责全县中小学电化教育管理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

      (2)负责全县中小学电化教育的教研工作,电教应用工作;

      (3)负责全县中小学电教教材建设工作;

      (4)负责全县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教师电教培训工作;

      (5)负责全县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维护、管理工作。

      9.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按照省市有关中高考报名、考试政策,安排我县高考、中考报名工作和考试工作。

      (2)高考报名考生号由招办根据各校各科类人数在电脑自动生成,发给高中学校;报名开始,由高中学校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在网上报名;由县招办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3)中考报名考生号由招办根据每所初中学生数在电脑自动生成,发给初中学校;报名开始,由初中学校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在网上报名;由各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4)招办在规定时间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和面试的社会考生进行现场确认。

      (5)根据市考试管理中心安排,抽选中高考相应学科评卷教师;抽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面试考官。

      (6)为考生提供考试政策咨询服务;高考录取期间,提供网上录取查询服务。

      10.夏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1)夏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隶属于夏县教科局,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阵地之一。

      (2)活动中心以课外活动为主,为青少年参加各类活动提供条件,同时管理指导中小学开展课外活动,推动中心规范化、多元化发展。

      (3)活动中心应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探索课外教育活动的新模式,探索建立县域内教育资源整合方式,提升活动中心的内涵和质量,增强课外活动的特色与活力。

      (4)组织指导开展全县中小学生校内外科学知识、文学艺术、音乐、体育、计算机信息技术等教育活动。

      (5)配合学校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法制、道德规范教育,提高思想政治修养和法律素质。

      (6)活动中心的各类活动应突出个性化教育,尊重兴趣爱好,普及科学知识、文化艺术、音乐、体育等方面知识,开拓知识视野,发展兴趣爱好,发挥专长,增长才干,培养创造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培养自尊自信,让青少年在成长的过程中体验成功与快乐,并陶冶高尚的情操。

      (7)进行心理疏导,排遣心理压力,以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综合素质。

      (8)协助教育科技局对各中小学校的科技、文学、艺术、体育活动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认真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1.夏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拟定教育督导、教育评估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负责县直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

      (2)负责本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督导检查。

      (3)负责督导检查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学校安全工作。

      (4)负责对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督导。

      (5)负责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政府或上级教育督导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6)参与教育先进单位的评审,对被督导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奖惩、任免,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7)牵头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检查考核。

      (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12.教学研究室

      (1)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加强教学管理。深入学校、课堂,参加教学实践,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各校教育教学情况,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的督查,及时提出改进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意见。

      (2)组织多层次、多形式教学研究活动,指导、帮助广大教师执行课程计划,钻研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指导并帮助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整合课程,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3)组织教改实验,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评选优秀教学成果,总结、推广教学经验。

      (4)开展教学指导活动,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承担组织有关考试命题工作,对学科教学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控和管理。

      (5)为学校、教师提供咨询服务。指导和帮助教师开展教学实践活动。

      (6)组织中小学学科教学能手的评选,并参与特级教师、市学科带头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等工作。

      (7)介绍省内外教研教改的信息、动态,组织教育科学理论的学习、研究。

      (8)指导学校贯彻落实教学工作的法规,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指导、帮助学校搞好教科研和学科教研组的教研活动。

      (9)指导并参与中小学学科研究的工作。

      (10)负责全县中小学理科教学仪器装备的长远规划和年度配备计划,为各级各类学校组织教学仪器设备等物资的采购和供应。

      (11)负责全县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实验教学、仪器开发和实验室建设管理等方面的业务研究工作。

      (12)健全管理体制,建立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实验教学效果和实验室工作的检查评估工作。

      (13)组织开展自制教具、实验论文和实验教学能手评比活动。

      (14)转发上级关于“中小学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的文件,督促各校,依据文件精神,按照学生自愿的原则进行采购并独立结算。

      教研室附属幼教组

      (1)承担全县幼儿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提出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建议;

      (2)组织实施幼儿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指导幼儿教育教学的改革工作;

      (3)指导全县学前三年教育的普及与提高工作;

      (4)指导幼儿园园长工作。

      13. 勤工俭学办公室(思想政治教育股)

      (1)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工作;

      (2)承担各级各类学校学生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3)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

      (4)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校园网络文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规划、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

      (6)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4.师资培训股

      (1)规划、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2)指导教师进修校和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

      (3)指导全县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和研修提高工作;

      (4)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5)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

      (6)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普通话测试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5.安全办

      (1)负责上传下达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制定全县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意见;    

      (2)负责综合性的安全工作检查评比、总结、表彰、通报等;

      (3)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和校长安全知识的综合培训;

      (4)落实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接受并拟文呈报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

      (5)协调有关部门和有关股室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

      (6)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负责制定并落实师生外出大型活动的安全预案申报、审批、备案制度;

      (7)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治安保卫工作;

      (8)负责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安全责任履行情况的考核。

    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