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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县政府办机构职责职能

    时间:2023-11-27      信息来源: 夏县政府网     浏览次数:     【字体: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3-11-27
    发布机构 文号
    主题词 其他 体裁 其他

      单位地址:夏县东风西街14号

      联系电话:(0359)8532860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负责人姓名:崔晓国

      (一)为县政府领导指导全县经济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县长、副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政务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起草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报告等文字材料。

      (四)办理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发送县政府的公文。

      (五)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审批。

      (六)督促检查上级和县政府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及上级领导、县政府领导指示件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对上级及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八)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为县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九)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十)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及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时向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报送重要信息。

      (十一)统一刻制、颁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及部门所属单位的印章。

      (十二)协助处理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处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收集人民群众的建议和意见。

      (十三)负责县政府应急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工作;接受和办理向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督促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和县政府有关决定事项。

      (十四)负责县域金融监管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摸底。

      (十五)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夏台交流事宜;承担香港和澳门地区政府官员、知名人士的来访报批和接待工作;协助做好县领导和有关重要人士赴台、赴港澳事宜;负责我县经贸领域应邀赴台审核、报批事宜;协调推进我县与香港、澳门经济领域交流与合作;负责我县涉台港澳新闻发布工作和其他相关事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升参谋助手和综合协调能力,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化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的枢纽作用。加强和完善对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政务服务职能。加大服务民营经济工作力度,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统筹协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效”改革相关工作,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