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审管协调联动管理办法(试行)等六项制度的通知》的解读
时间:2020-04-15 信息来源: 夏县政府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0-04-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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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一、出台背景
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加快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着力打通行政审批堵点痛点难点,不断提升行政效能,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县行政审批局与各监管部门在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中的有效衔接,构建起审批权、监管权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从而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
二、制定依据
依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审管协调联动管理办法(试行)等六项制度的通知(运政发〔2019〕28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制定本文件。
三、主要内容
六项制度:《夏县审管协调联动管理办法(试行)》、《夏县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试行)》、《夏县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办法(试行)》、《夏县行政审批专家评审(论证)管理办法(试行)》、《夏县行政审批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夏县行政审批联合核查和勘验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四、文件执行时间
六项制度皆从发布之日施行。其中《夏县审管协调联动管理办法(试行)》有6个月的过渡试运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