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 (整改任务21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时间:2024-11-28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信息索引号 | 012925369/2024-02275 | 发布时间 | 2024-11-28 | ||
发布机构 | 夏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夏县负责的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任务第21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夏县部分施工工地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二、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做好围挡喷淋开启,清洗装置使用,物料苫盖等关键要素,源头治理,责任到人,并做好相关图片资料的记录保存工作。销号内容:①施工围挡未达到100%标准;②物料堆放未达到100%覆盖;③施工现场未达到100%湿法作业;④施工道路未达到100%硬化;⑤施工现场出入车辆未达到100%冲洗;⑥渣土运输车辆未达到100%密闭运输。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东关安置小区施工工地、夏都首府在建住宅楼施工工地、瑶峰镇大辛变电站对面施工工地、夏县人民政府食堂施工工地、山西路桥第八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工地、顺康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工地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现验收销号。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6日,共10天)向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反馈。
联 系 人:张启懿
固定电话:0359-853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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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