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区域核酸筛查检测的通告 ﹝2022﹞第98号
时间:2022-10-10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广大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严密防范疫情隐匿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10月10-12日,连续3天在全县继续开展3轮区域核酸筛查检测,便民采集点暂时停采,外来人员到骨科医院采集点和中医院采集点进行核酸检测。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测对象
1、全县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
2、隔离人员按照原隔离政策执行。
二、检测时间
10月10日下午12:00--15:00,10月11日、12日每日上午7:00--10:00。
三、注意事项
1、请广大居民主动配合,按照各乡镇(社区)统一安排,提前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无身份证人员)、检查好各自“晋快检”二维码,在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通知引导下,到达采样点有序排队;行动不便人群由所在村(社区)安排采样人员上门采样。
2、核酸检测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2米线”,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采样结束后,请立即戴好口罩并尽快离开现场。
3、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全力配合核酸检测工作,督促员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包联小区的秩序维持;经营、出租场所业主要认真履行督促责任,提醒、通知租户参加核酸检测。
4、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参与本次核酸检测的人员,一律赋“黄码”管理,自费进行核酸检测,申请解码。同时,号召广大群众踊跃举报逃避检测人员。举报电话:0359-2799688。
5、请广大居民朋友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配合做好区域核酸检测相关工作,对散播谣言、拒不配合执行、干扰核酸检测采样工作或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您务必主动参与,就近完成采样工作,共同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给您工作和生活带来的不便,请给予理解与支持。
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