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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县关于加强果蔬收购市场及外地客商等流动性较大人群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2022〕第91号

    时间:2022-10-07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当前,我县各类果品、蔬菜、药材、农副产品已陆续进入收获季节,前来我县采购、运输的外地客商及货车数量急剧增加,该类人群普遍存在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旅居史复杂的特点,对我县外防输入造成巨大压力。为切实消除风险隐患、严防疫情输入扩散,现就进一步加强果品、蔬菜、药材、农副产品收购市场及外地客商等流动性较大人群疫情防控管理通告如下:

      一、所有果品、蔬菜、药材、农副产品收销市场、农村合作社等经营者,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设立单独出入口,凡外地客商及货运司乘人员进入必须佩戴N95口罩、查验“三码”和3日内核酸阴性证明,做好信息登记,否则不得入内;要严格落实“有限活动”要求,除开展业务外,不得与业务无关人员接触,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发现红码、黄码人员立即上报、立即管控。

      二、严格落实入夏客商及货运司乘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在我县短暂停留(当天入夏当天离开)的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第一落点进行“抗原+核酸”检测,全程佩戴N95口罩。在我县停留1天至3天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第一落点进行“抗原+核酸”检测,随后2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在我县停留3天以上的人员,在严格落实“3天3检”的基础上,主动配合落实我县各项疫情防控措施。7日内有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河北等省份以及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暂缓来夏,已进入人员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

      三、本地对接客商及代办人员要主动与进入我县客商、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联系,详细登记其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户籍、旅居史、核酸检测情况及下一个目的地、入夏及离开时间等),讲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与政策,督促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个人防护等各项防控措施。帮助外地客商联系货运车辆时,要优先选择7日内无省内外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本地车辆,减少县外调车。

      四、强化属地责任和督查指导,在做好果品、蔬菜、药材、农副产品购销商等人员服务保障的同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发现不符合防控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关停休市。对造成疫情传播或传播风险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6日

    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