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
时间:2021-12-08 信息来源: 夏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事项名称: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
(负责受理工伤人员领取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申请,审核企业是否支付工伤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核定工伤人员或工亡人员亲属长期待遇的领取标准,按时发放工伤人员或工亡人员亲属长期待遇的发放)
承办单位:夏县社会保险中心
办事依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人社部令8号)
办理程序:企业报送——受理审查——逐人计算
收费情况:不收费
一次性告知所需资料:
1、工伤保险职工基本情况表
2、受伤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工伤认定书
4、住院结算单原件
5、诊断建议书
6、出院证
7、住院病历首页
8、费用总清单
9、工伤款项拨付说明
10、承诺书
承办科室:夏县社会保险中心业务大厅
办公地点:夏县禹王大道中段人社局4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