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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通知

    时间:2021-08-31      信息来源: 夏县政府网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山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凡具有我县城市户口,女满40周岁以上(19801231日之前)、男满50周岁以上(19701231日)之前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失败的人员、离校1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上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到人社局一楼社保大厅办理社保缴费申报手续,人社局218房间办理2021年度社保补贴手续。已经享受过三年社保补贴的人员不在此次补贴范围。

    办理社保补贴需提供资料:《灵活就业人员和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申请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的);证明个人从事灵活就业的单位、岗位、地址等内容的证明材料。

    办理时间:从2021915日至1130日,过期不予办理。

     

    2021827日  


    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