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夏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5-08 信息来源: 夏县政府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1-05-08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夏政发〔2021〕18号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夏政发 |
夏政发〔2021〕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夏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夏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1日
夏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继续打赢蓝天保卫战,促进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清洁温暖过冬,根据《运城市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运政发[2020]15号)精神、运城市清洁取暖办2021年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指示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采暖需求和改善大气环境为目标,持续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生物质取暖、建筑节能改造和农村平原围护结构改造,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不断减少取暖用散烧煤,努力提升用户侧建筑能效,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打造“经清效益好、推广效果佳”的清洁取暖方案,努力建设宜居新夏县、大运城新花园。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按照“中心城区外延10公里—县城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高铁高速交通沿线—平原地区农村”的路径,结合“禁煤区”划定工作,重点抓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实施整村推进。
2.坚持因地制宜,政策推动。立足本地资源禀赋、能源供应、基础设施等条件,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洁供暖组合方式,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构建科学高效的责任体系。
二、工作任务
2021年10月31日前,全县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9000户(总户数确保完成,“煤改气”、“煤改电”之间可以调整),其中:“煤改气”3000户、“煤改电”6000户。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6600万元,其中:政府政策性补助资金4650万元,群众自筹1950万元。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重点区域清洁取暖工程
结合“禁煤区”划定工作,加快重点区域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整村推进,确保中心城区“禁煤区”外延10公里的庙前镇、裴介镇,县城建成区、高铁高速交通沿线和“四片两带”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片等重点区域清洁取暖改造全面覆盖,实现“禁煤区”散煤清零,力争全县平原农村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70%以上,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
选择适宜的“煤改电”取暖路线,积极推广空气能、热风机等能效比高的清洁取暖设备,不建议采用电锅炉、电暖器等能效比低的采暖设备取暖。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做好“煤改电”工作任务和电网改造计划的衔接,建立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工作机制,打造农村清洁取暖示范标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造模式。
(三)稳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
合理安排新增“煤改气”规模,按照“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推进“煤改气”工程,要切实做到“先规划、再合同、后改造”。要加快庙前镇、裴介镇等重点区域的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和储气设施建设,做好“煤改气”计划和燃气管网建设的衔接,确保燃气充足留有余量,稳妥推进“煤改气”工程。
(四)积极推广其它清洁能源替代
加快农村生物质、太阳能等多种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充分利用农村生物质资源丰富的优势,推广农村户用生物质燃料炉具等高效节能技术,大力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散烧煤,并要完善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暂不具备清洁取暖改造条件的推广使用清洁燃料和清洁炉具。
(五)有效降低用户取暖能耗
一是提高建筑用能效率。鼓励农房按照节能标准建设和改造,提升围护结构保温性能。二是推广按热计量收费方式。新建住宅在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时,必须全部安装供热分户计量和温控装置,既有住宅要逐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
四、清洁取暖补助政策
我县清洁取暖补贴严格按照“改造政府补贴、不足用户补齐”和“一户一宅一补贴”的原则进行,即每户居民在夏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1.平原农村“煤改电”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每户一次性补贴标准为4600元。
2.县城“煤改气”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每户一次性补贴标准为5500元。
3.平原农村“煤改气”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每户一次性补贴标准为6300元。
五、职责分工
(一)相关单位职责
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协调管理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牵头制定全县冬季清洁取暖方案,负责任务分配和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并协调冬季清洁取暖相关工作落实,定期向市清洁取暖办汇报项目进展。县直各有关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要全力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1.县能源局负责全县“煤改电”工作并制定全县“煤改电”实施方案,督促各乡(镇)、国网夏县供电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推进“煤改电”改造及用电安全工作,保障电力供给,确保完成全县“煤改电”目标任务;负责“煤改电”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自评工作。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全县“煤改气”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并制定全县“煤改气”实施方案;确保完成“煤改气”目标任务,并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3.县财政局按照《夏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负责筹措县本级补贴资金,积极落实中央资金按时到位,争取更多省级、市级资金支持,按照县清洁取暖办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及时拨付到位,监督资金使用,做好资金清算工作。
4.县发改局负责协调“煤改气”运行和气源保障工作,完善清洁能源取暖用电用气价格政策。
5.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负责清洁取暖锅炉排放标准,做好环境监管工作,负责“禁煤区”范围划定和县城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
6.国网夏县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改造工作,要按照全县清洁取暖工作要求,及时了解确定的电网改造需求情况,尽早制定今年电网改造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省级电网改造资金,确保“煤改电”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7.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煤改电”、“煤改气”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本辖区内的确村确户和改造任务的具体实施,确保整村改造实现全覆盖。要成立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属地安全质量监管,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每月进展情况的上报工作;负责“煤改电”、“煤改气”改造户的初步核查验收工作;负责督促已改造的农户,把燃煤采暖设施彻底拆除,存煤彻底清空,杜绝原煤散烧,确保改造效果达到国家四部委验收标准。
其它有关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及工作分工抓好落实。
(二)相关企业职责
各相关企业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运营,承担安装施工及运行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要创新经营模式,为用户提供多元化综合能源服务,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用户满意度,推动成熟、完善、可持续的清洁供暖市场的建立。电暖设备、天然气等相关企业,要及时将明确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并按照要求统一规划,编制企业清洁供暖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供气管线网或设备提前铺设到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完善夏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总监督和总管理。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在县清洁取暖办的领导下,形成简洁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改造任务按时顺利完成。
(二)强化监督管理
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已纳入县政府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建立月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工作推进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县清洁取暖办。确定的改造用户要在改造前和工程验收后分别在媒体进行公示,防止出现套取补贴资金重复享受补贴等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效。县清洁取暖办要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改造一线,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
(三)保障能源供应
一是做好冬季取暖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工作,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加快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二是做好供暖季电力保障,加大对电力设施的巡检频次,做好提前预警,及时抢修故障。三是加强清洁煤供应能力建设,做好清洁煤的供应保障工作。
(四)加强宣传推广
要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夏县人报》、夏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各类媒体和板报、微信圈等途径,广泛宣传清洁取暖的优点,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成果。要打造冬季清洁取暖示范点工程,组织现场观摩,开展专题报道,形成显著示范效应和良好的舆论导向,切实提高群众对清洁取暖工作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1.夏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2.2021年“煤改电”任务表
3.2021年“煤改气”任务表
附件1:
夏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云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秦晓军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温建新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书记、局长
尚靖宇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财政局党组书
记、局长
任保林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吴东强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裴移山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文斌 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天赐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能源局党组书
记、局长
仝 协 国网夏县供电公司经理
王云波 瑶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志久 水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高 鹏 裴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爱芳 庙前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兰红兵 禹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志荣 南大里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成员由县直相关单位抽调专人联合组成,在县能源局集中办公。
办公室主任:高天赐(兼)
常务副主任:张 琳 县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主 任:刘妙喜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樊志宏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国库金融和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薛建辉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成员
卫红军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姜引狮 市生态环境局夏县分局污防股股长
附件2:
2021年“煤改电”任务表
乡镇 |
村名 |
总户数 |
已改户数 |
未改户数 |
2021年任务数 |
备注 |
瑶 峰 镇 |
大候村 |
350 |
150 |
200 |
200 |
2021电网整改村 |
小候村 |
169 |
69 |
100 |
100 |
2021电网整改村 |
|
四董村 |
750 |
50 |
700 |
700 |
2021电网整改村 |
|
小计 |
1000 |
|||||
庙 前 镇 |
杨村 |
620 |
220 |
400 |
400 |
2020年电网已改造 |
南上晁村 |
344 |
202 |
142 |
142 |
2020年电网已改造 |
|
付村 |
721 |
271 |
450 |
450 |
2020年电网已改造 |
|
小计 |
992 |
|||||
裴 介 镇 |
师村 |
478 |
300 |
178 |
178 |
2020年电网已改造 |
双庙村 |
277 |
17 |
260 |
260 |
2021电网整改村 |
|
兴郎庄村 |
105 |
5 |
100 |
100 |
2021电网整改村 |
|
樊韩王村 |
236 |
136 |
100 |
100 |
2020年电网已改造 |
|
吉家庄 |
242 |
180 |
62 |
62 |
2020年电网已改造 |
|
陈桥村 |
451 |
21 |
430 |
430 |
2021电网整改村 |
|
小计 |
1130 |
|||||
禹 王 镇 |
师冯村 |
882 |
282 |
600 |
400 |
2019年电网已改造 |
秦寺村 |
165 |
5 |
160 |
160 |
2021电网整改村 |
|
西其里村 |
576 |
278 |
298 |
298 |
2020年电网已改造 |
|
秦家埝村 |
620 |
224 |
396 |
396 |
2020年电网已改造 |
|
小计 |
1254 |
|||||
水 头 镇 |
南桥村 |
180 |
7 |
173 |
173 |
2021电网整改村 |
小晁村 |
290 |
10 |
280 |
280 |
2021电网整改村 |
|
常村 |
432 |
2 |
430 |
430 |
2021电网整改村 |
|
后堡村 |
152 |
2 |
150 |
150 |
2021电网整改村 |
|
西张村 |
230 |
3 |
227 |
227 |
2021电网整改村 |
|
兴南村 |
450 |
35 |
315 |
315 |
2021电网整改村 |
|
付家村 |
270 |
3 |
267 |
267 |
2021电网整改村 |
|
张付村 |
280 |
255 |
25 |
25 |
2020年电网已改造 |
|
坡底村 |
260 |
217 |
43 |
43 |
2019年电网已改造 |
|
上牛村 |
330 |
194 |
136 |
136 |
2020年电网已改造 |
|
小计 |
2046 |
|||||
南 大 里 乡 |
南大里村 |
230 |
115 |
115 |
115 |
2020年电网已改造 |
北大里村 |
230 |
169 |
61 |
61 |
2020年电网已改造 |
|
郭牛村 |
613 |
264 |
252 |
252 |
2020年电网已改造 |
|
小计 |
428 |
|||||
合计 |
8990 |
2472 |
6418 |
6850 |
附件3:
2021年“煤改气”任务表
乡镇 |
村名 |
户数 |
已改户数 |
未改户数 |
2021年任务数 |
瑶峰镇 |
挪过村 |
270 |
270 |
||
小计 |
270 |
||||
庙前镇 |
王峪口村 |
823 |
800 |
||
小计 |
800 |
||||
裴介镇 |
裴介村 |
1000 |
1000 |
||
移民村 |
100 |
100 |
|||
南卫村 |
416 |
400 |
|||
辕村 |
385 |
380 |
|||
裴介庄村 |
130 |
130 |
|||
小计 |
2010 |
||||
水头镇 |
三贤庄村 |
220 |
202 |
||
合计 |
3282 |
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印发